
▲女方事後報警並驗傷。(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知名平台高姓直播主,被控為了購買直播平台產品、衝高業績,趁同居女友小萱(化名)熟睡時,擅自使用她的信用卡儲值,消費金額共4萬90元。案經審理後,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涉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及拘役40日,均可易科罰金。
辯稱女友誤刷遭法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高男否認盜刷,辯稱是小萱自行儲值時誤轉入他的直播帳號,雙方事後談好以平台分潤返還款項。不過,法院檢視帳號使用紀錄後發現,該帳號在刷卡前後,主要用於博弈類遊戲及打賞高男另一個直播帳號,使用模式與小萱平常使用的帳號不同;高男對帳號使用者的說法也前後不一,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另因爭執動手傷害女友
判決指出,高男曾與小萱發生爭執,小萱指控遭高男毆打,事後報警並驗傷。高男辯稱當晚仍有直播紀錄,不可能對小萱動手,但法院認為,兩人爭吵時間與直播時間並非完全重疊,不能僅憑直播紀錄排除施暴可能,最後認定傷害罪成立。
檢辯上訴均遭駁回
一審判高男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有期徒刑5月、傷害罪拘役40日,並就盜刷所得4萬90元宣告沒收或追徵。高男上訴主張無罪,檢方則認為他始終否認犯行、未向小萱道歉或賠償,量刑過輕,請求改判更重。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量刑及沒收均無不當,駁回雙方上訴;其中傷害罪部分定讞,偽造文書相關罪名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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