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指派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惹議 黃國昌:百分之百違法代理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圖/記者李毓康攝)

▲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獲總統府指派為代理檢察總長。(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總統府發函法務部,指派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遭在野質疑其正當性。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2日)表示,檢察總長民進黨提名的、被國會否決以後,還可以指定代理,這根本是違法代理,「完全是違法代理,我跟你保證,拿不出任何法源依據」。

黃國昌今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談到檢查總長人事案時說,檢察總長民進黨提名的、被國會否決以後,還可以指定代理,這根本是違法代理,「完全是違法代理,我跟你保證,拿不出任何法源依據」。

黃國昌表示,上午在黨團開晨會時討論到這件事,大家討論的結論非常清楚,百分之百是違法代理,把法源依據講清楚。他說,過去他還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時,有一次司法院秘書長用代理的,「我當時質詢直接問他們法院依據是什麼?司法院秘書長愣在台上,回去研究後還真的沒有代理的法源,之後就不是代理秘書長,是副秘書長」。

黃國昌說,檢察總長一模一樣,「被國會否決的檢察總長人選,總統可以用違法代理的方式,然後繞過國會監督,法治國家沒有這麼荒謬的事情。」

黃國昌直言,現在台灣面對的困境是「民進黨就是要這樣幹,要不然你要怎麼樣?」,國會三讀通過度法律總統可以不公告,甚至三班護病比入法的事,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是沒授權衛福部或行政院去訂說什麼時候要施行,結果衛福部長石崇良說2年後施行,「那我要請教石崇良,國會通過的法律什麼時候給你這個權利,你可以說2年後實行?沒授權你做這件事」。

黃國昌指出,如果行政單位今天在沒法律授權情況下,可以片面決定2年後施行,那也可以宣布5年後再施行、10年後再施行、100年後再施行,「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可以讓你這樣片面的架空?」

黃國昌表示,目前台灣在民進黨主政下,說什麼重要的憲政民主、權力分立、法治原則,基本上早就被民進黨摧毀得亂七八糟,「這是為什麼在野黨其實在國會扮演監督角色時,會非常辛苦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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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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