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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戲曲王子」是狼師!4生淪洩慾工具 遭起訴求重刑

▲▼ 李菄峻            。(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

▲「戲曲王子」性侵4名未成年學生遭起訴。(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任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講師、被譽為「戲曲王子」的李姓老師,控其涉嫌利用師生權勢及戲曲界「師徒制」的封閉生態,對4名未成年男學生進行長期性侵害。士林地檢署今(12)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及《刑法》第221條、第224條、第225條等多項重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李男自2007年起於該校任教,明知受害學生正值青春期,卻利用學校濃厚的「師徒制」、「學長學弟制」權力結構,以及學生畏懼教師掌握演出機會的心理,多次將學生帶回其位於北市租屋處,或利用劇團建教合作的宿舍大通舖同睡機會,對學生伸出魔爪。

可惡的是,李男的犯行橫跨十餘年,受害者包含未成年高中生及大學生。其中,當時就讀高二的甲生因參與大龍峒保安宮演出後錯過宿舍門禁,被李帶回內湖租屋處。李趁其熟睡時撫摸生殖器,甲生驚醒後以棉被裹身並翻身躲避,李竟變本加厲,強行將甲生身體翻正並強制猥褻得逞。此事發生於2016年至2017年間。

另一名當時就讀大二的乙生,曾與李出遊中部,返回台北後被要求同房共眠。李趁其熟睡時撫摸,乙生驚醒翻身抗拒,李竟違反其意願,強行脫去乙生褲子進行口交。這起犯行發生於2009年間。同樣遭害的還有當時就讀高二的丙生,因週末未登記住宿被邀請至其租屋處過夜。李明知其未成年,竟趁其熟睡時褪去褲子,對其進行口交,時間為2006年至2007年間。

最令人髮指的是戊生的遭遇,李男利用劇團建教合作機會,在宿舍大通舖要求戊生睡在身旁,多次趁其熟睡時強制猥褻至射精。2008年暑假期間,李更趁戊生熟睡時進行口交,戊生驚醒後試圖向後挪動躲避,李竟強抓其雙腿拉回平躺,強制性交得逞。

檢察官痛斥,李男身為學校教師,本應盡責照料保護學生,卻為滿足一己私慾,對4名學生逞其獸慾。當學生在睡夢中驚醒並做出明確的肢體排拒(如撥開手、翻身躲避)時,李不僅未停止,反而提升犯意,強行壓制學生進行強制猥褻與強制性交。

檢方認定,李男的行為已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罪」之加重規定,以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等多項罪名。由於各次犯行時間不同、犯意各別,請求法院分論併罰,並審酌其行為對被害人身心靈造成嚴重創傷,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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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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