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歲林姓賓士男毒駕奪一命,受傷出院直送羈押,11日被以毒駕致死等罪起訴(圖/(圖/翻攝自《臉書》,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市中山路三段、幸福路口,3月5日晚間,59歲鍾姓小學女老師開車在路上,遭載19歲嫩妻的23歲林男毒駕高速撞上,鍾女整台王瞬間只剩一半,鍾女送醫搶救不治。肇事林男頭部、肺腫漲,在加護病房治療後,3月13日身體狀況恢復後,檢方聲押獲准。今(11)日檢方以林男毒駕過失傷害、致人於死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將於今日移審。

23歲林男毒駕高速撞上鍾姓女老師轎車,遭撞轎車整台瞬間只剩一半,不幸的是鍾女送醫搶救不治。案發後,警方針對相關駕駛進行酒測,均無酒精反應,但林姓賓士車駕駛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後,呈陽性反應,警方也在林男車內查獲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毒品。

▲鍾姓女老師的轎車遭撞,車剩一半,鍾姓女老師不幸慘死。(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3月5日晚間發生於宜蘭市中山路之毒駕致死案件,肇事者林男雖經警方當場予以逮捕,然因交通事故受傷送醫急救,檢察官指示警方於醫院進行戒護,林男於同月13日身體狀況恢復後,由檢方複訊後,以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與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案發後,警方針對相關駕駛進行酒測,均無酒精反應,但賓士車林男駕駛,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後,呈陽性反應,警方也在他的車內查獲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
宜蘭地檢署說,董良造檢察官於5月11日將全案偵查終結,認林男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第1項之尿液中所含毒品濃度,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第4款、第6款、第10款、刑法第284條之吸食毒品駕車過失傷害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將於今日移審。
宜蘭地檢署呼籲酒駕、毒駕均零容忍,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吸食毒品後駕駛不僅嚴重威脅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因而致人於死者更將面臨高達10年有期徒刑之嚴厲制裁。
另案發後林男黑歷史曝光,他不僅是毒品列管人口,還曾在2022年間因為幫朋友助陣,被依幫助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1年7月有期徒刑。當時林男赴朋友的約,前往宜蘭縣一間超商外空地助勢,而林男朋友一路持開山刀追砍一名謝姓男子,當場將人砍成重傷。謝男經救治過後,仍受有右手肘活動10度到100度,右大姆指伸指無力等重大傷害。
7人犯案後分乘2部自小客車離開現場,林男與其他友人將車輛停放在新北市三重疏洪道的停車場後,轉搭計程車前往摩鐵躲避追緝,最後仍遭警方拘提到案。雖然林男辯稱,自己當天雖然有去現場,但沒有拿刀、沒有砍、打謝男,發生衝突時他並未跟著衝過去,而是在旁邊看,在停車的地方等,但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認定他有幫忙,將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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