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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駕駛為撿手機釀國3連環撞 挨撞轎車急閃「妻困夾扁車體亡」

 ▲▼國道1號嘉義水上段車禍。(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顏姓男子為了撿手機釀成連環追撞,1人不幸死亡。(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記者黃資真/嘉義報導

國道1號水上段2025年3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顏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經該路段時,為了撿手機未注意到前方車流回堵,造成4車連環追撞,首輛挨撞的轎車副駕駛徐姓女子因此傷重不治,嘉義地院日前判決,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月。

本案發生在2025年3月13日下午1時15分,顏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經國1水上段南下271.2公里時,為了撿拾掉到駕駛座下方的手機,未注意到前方正在回堵,此時轎車駕駛游姓男子自車內後視鏡發覺大貨車無減速跡象,緊急往左切入中線車道試圖閃避,仍被高速追撞。

游男轎車因此失控往前追撞前方由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又被大貨車推撞至中央分隔島而翻覆,陳男貨車因此又往前推撞到東姓女子駕駛的轎車,總計釀成4輛車的連環追撞。

▲▼國道1號嘉義水上段車禍。(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而游男轎車因為極大力道,車頭、車尾均嚴重潰縮變形,坐在副駕駛座的徐姓妻子因受有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及創傷性氣血胸,頭部外傷及撕裂傷,疑似心臟鈍傷等傷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緊急將人送往嘉義長庚醫院搶救,仍不幸身亡;游男則受有頭部鈍傷、頸部鈍傷、胸部鈍傷、右手第四指撕裂傷1公分、右胸腹壁挫傷、右側前胸壁挫扭傷、右側第六肋骨骨折,傷勢同樣相當嚴重。嘉義地檢署後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顏男。

嘉義地院法官認為,顏男為了撿拾掉落的手機,未注意前方車況跟隨時與前車保持距離,釀成追撞,造成死者與家屬天人永隔,考量顏男犯後坦承犯行,雖有調解意願,然與游男就調解金額未能達成共識而調解不成立,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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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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