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遭公公性侵懷孕,一、二審將公公判刑1年6月。(示意圖/CFP)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彰化1名老翁趁著兒子入獄期間,2度性侵與自己同住的媳婦,甚至讓媳婦懷孕,還反控是媳婦在外有其他男人,擔心左鄰右社發現大肚子才陪媳婦動流產手術。雖然媳婦在全案審理期間死亡,法院認為老翁利用媳婦必須依賴他的經濟照顧性侵害,惡性非輕,一、二審皆依2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1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女子在2017年與丈夫結婚後,跟公公、丈夫一起同住,但丈夫在2018年入監服刑,女子本身並無工作收入,導致其生活開銷只能依賴公公援助。
老翁在2022年3月間,利用媳婦受他扶助而隱忍屈從的關係,對媳婦性交1次得逞,還讓媳婦因此懷孕;同年4月媳婦看醫生時發現懷孕,由公公陪同到診所,再由公公在患者同意書的配偶欄、手術及麻醉同意書簽名,媳婦以服用藥物方式終止懷孕。同年10月,公公又在媳婦房間內指侵得逞。
法院審理時,老翁否認對媳婦有性交犯行,辯稱「媳婦說的都不是事實」,若他有性侵媳婦,對方會大叫讓家中其他人知道;媳婦會在兒子服刑期間懷孕,是因媳婦外遇,他怕在村內被說閒話沒面子,才帶媳婦去醫院,媳婦之所以告他,是因他會阻止媳婦跟別的男人約會。
法官根據媳婦、丈夫及社工證詞,以及有流產手術同意書可佐,認定老翁犯行明確,甚至造成媳婦懷孕,致使媳婦身心嚴重受創,惡性甚重,一、二審皆依2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1年、1年,應執行1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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