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電更改字體的消息,引起大量爭議。(圖/讀者提供)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電更換新的LOGO引起大量爭議,新LOGO設計師聶永真稱,原先的6個書法字並非于右任先生專為台電客製書寫而成。對此,華梵大學人文藝術學院院長黃智陽則翻出證據,強調于右任親自為台電題字是歷史事實,不能隨便以「集字」來淡化問題。
聶永真發出聲明 原書法字非專為台電客製書寫
聶永真8日在臉書上發出聲明,強調本案是為了解決原標誌的功能困境。由於早期製圖、當代應用落差極大,長年存在識別不一的問題,包含鑄鐵維修孔蓋、變電箱噴漆等需要押印LOGO的場合,常因媒介不同而需要調整,才導致如今鑄鐵維修孔上會出現多種版本字體。
聶永真還在文中強調,原先「台灣電力公司」的6個書法字,均是源自于右任先生的字帖進行排列、縮放、調整角度、電腦繪圖描邊等處理,並非專為台電客製書寫而成,網路上以書法的整句行氣來討論原標準字的論點,與事實略微脫節。
黃智陽翻出證據反駁 于右任親自為台電題字是歷史事實
對此,黃智陽則在臉書中刊出證據,台電大樓于右任題字的核心問題,被承包商解釋成「集字」,是避重就輕且非常不專業的誤導現象。黃智陽表示,台電公司的服務所整頓1953年告一段落,當時的總經理對于右任的法書最為景仰,因此託〈右老墨寶與臺電〉作者止誠請于右任寫「臺灣電力公司」及「服務所」的法書,作為招牌之用。
60年代全省台電的各單位大小公物,諸如信封、信紙及出版物、車輛等等,都是1953年間書寫而成。因此,黃智陽強調,于右任題署「台灣電力公司」正確的年份應是1953年,且是受到台電總經理親自邀請,絕對不能隨便以「集字」來淡化問題。
真正做出的改動,是將「由右而左」之書寫改為「由左而右」,「但是親自為台電題字是歷史事實,不能為商業錯估,取巧誤導群眾。」黃智陽說,文化創意的專業絕對要累積文化歷史的特色,才能創造不可取代的品牌效益,「這是理性的群眾都知道的常識,鼎泰豐即是很成功的文創品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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