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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遊基隆彩色屋!漁工躲樓梯偷拍裙底 民眾對面用餐錄下報警

▲ 彷彿置身「義大利威尼斯」 基隆正濱漁港彩色屋上色完成。(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基隆正濱漁港彩色屋爆偷拍,色漁工攝泰籍正妹裙底遭判刑4月。(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知名觀光景點正濱漁港「彩色屋」2025年發生偷拍案!一名30多歲張姓漁工,見泰國籍正妹旅客小愛(化名)穿著短裙在觀景台取景,被控躲在觀景台下方,由下往上偷拍裙底共4次。偷拍過程遭對面餐廳用餐的民眾全程錄影檢舉。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張男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20多歲的泰國籍遊客小愛與堂姊於2025年5月28日上午慕名前往基隆正濱漁港。由於小愛穿著迷你短裙、身形火辣,引起在附近從事漁業工作的張姓男子注意。張男趁小愛專心朝對面彩色屋拍攝時,躲在觀景台下方的樓梯死角,以手機鏡頭朝上,竊錄小愛裙底私密部位4次。

張男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未料偷拍行徑全被在彩色屋某餐廳內用餐的廖姓男子發現。廖男拿起手機隔海對準張男錄影蒐證,拍下張男「由下往上」偷拍過程後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後立即逮捕張男,並查扣其手機。

警方偵辦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廖男拍攝影片中的人不是他。但檢察官勘驗廖男提供的蒐證畫面,清楚看見張男偷拍小愛,且張男當時的機車行蹤與手機基地台連線位置皆與案發時間吻合。張男直到法院審理時才改口坦承犯行,自白是為了滿足私慾才犯案。

法官審理後發現,張男並非初犯,過去曾有乘機性交罪前科,認為張男缺乏對他人隱私及身體自主權的尊重,不僅傷害外籍遊客對台灣觀光的觀感,且一度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張男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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