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深外交官陳家彥(左三)犯下性騷擾案,遭懲戒法院撤職。(翻攝外交部網站)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任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的資深外交官陳家彥,201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對一名女下屬在飯店內摟腰,並將女方抱上床、壓住上身,女方隱忍8年後向外交部檢舉,全案才爆發,陳家彥也遭監察院彈劾,送懲戒法院議處。懲戒法院8日判決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還可上訴。
陳家彥曾任駐溫哥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秘書、外交部禮賓處副處長、駐休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總領事銜處長、駐聖露西亞大使,是經歷豐富的外交官
根據監察院公布的彈劾文指出,陳家彥在2016年時,在駐點飯店之外交客房,趁女下屬向他報告專案規劃之際,違反女下屬意願,做出具有性意味之行為,令被害人有不舒服、恐懼、痛苦等感受。當時他對女下屬摟腰、還將她抱到床上、壓住女下屬上身、擋在房門欲阻擾女下屬離去。女下屬隱忍8年才向外交部檢舉,她在監察院調查時說,時隔多年,看到陳家彥的臉,還可感受到陳家彥身上的汗臭味,噁心不已。

▲資深外交官犯下性騷擾案,遭懲戒法院撤職。(《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監察院認為陳家彥的行為已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嚴重影響女下屬之人格尊嚴。考量他不僅侵犯女下屬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因此監察院對他提出彈劾,送交懲戒法院議處。
案經懲戒法院審理後,於8日宣判,懲戒法院調查後認為陳家彥確實有監察院所稱的性騷擾行為,因此經過評議後,判決將他撤職,停止任用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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