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2025年)直播時,揚言「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語,被起訴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新北地院今(29日)開庭,館長仍不認罪,聲請函詢國安局有無因他本案言論提高總統維安層級,檢方認為沒必要,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網紅「館長」陳之漢涉恐嚇斬首總統賴清德,今(29日)到新北地院出庭仍不認罪,受訪批檢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圖/記者黃哲民攝)
館長開完庭受訪說:「我是很尊重檢察官的,但是我覺得在賴清德的統治之下,我們這個司法真的是變得很誇張,檢察官在表演,我實在不知道她在表演什麼。」
館長強調本案直播時,跟網友一問一答,檢方卻說他違反《憲法》、恐嚇公眾,意圖顛覆、武統台灣,他認為「越來越扯了!本來從一個賴清德,媽的!現在變成說我危害台灣民眾,然後我意圖我要讓大陸武統台灣、顛覆憲法、危害人民,這到底是什麼跟什麼東西呀?這到底是什麼狗屁司法啊?」
本案前次於今年(2026年)3月6日開庭,由審查庭法官初訊,館長不認罪、僅約2分鐘就退庭,當時館長受訪揚言要聲請傳喚總統賴清德作證,重新分案給審理庭,今首度開庭,館長受訪改口說,問過法界人士,大家都認為聲請也沒用、賴清德不可能出庭,所以不聲請了。館長更撂話檢方因人設事、斷章取義,現在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網紅「館長」陳之漢涉恐嚇斬首總統賴清德,今(29日)到新北地院出庭仍不認罪,受訪批檢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圖/記者黃哲民攝)
今庭訊時,公訴檢察官以投影片重現館長本案直播相關譯文,包括「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給你挺,你是我的兄弟」、「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等。
檢方認為這些言論代表館長主張武統,不僅讓總統賴清德感到恐懼,也明確讓台灣民眾產生恐慌、恐懼,已屬違憲言論,不受言論由保障,涉犯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罪嫌。
辯護律師強調館長本案是針對藍白合、下架民進黨等議題,引述媒體報導「共軍斬首演習」相關內容,提出個人主觀評論,應屬言論自由範疇,館長本身也無實施斬首或武統能力,何來恐嚇意圖,並聲請函詢國安局,釐清有無因為館長本案言論,提高元首的維安層級。
公訴檢察官認為沒必要函詢,恐嚇罪不是比拚「膽量測試」,館長本件犯行明確,總統本人或公眾是否因此心生畏懼,不是重點。
法官諭知本案爭點有2個,包括館長主觀上有無恐嚇犯意、相關言論是否足使總統本人與公眾心生畏懼,擇期再開庭。
本案源於「館長」去年10月5日晚間9點多,在個人Youtube頻道「館長惡名昭彰」,以《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12年》為題直播時,聲稱「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你叫他們表態,表甚麼態,過去都一樣,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
館長自稱「OK啊我不會怕」,更向對岸喊話「兄弟,I等 you 啊」、「真的也好啊」、「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給你挺,你是我的兄弟」,並表示「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I等you啊」、「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
新北檢收到10份民眾檢舉文,去年10月15日指揮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林口警分局約談館長,複訊後諭知交保15萬元,今年1月9日偵結,認定館長本件直播言論,暗示支持武力犯臺,刻意將「斬首行動」的軍事術語,惡意衍伸為砍下總統賴清德頭顱的具體犯罪行為,傳達對社會大眾及總統的惡害,逾越社會相當性。
檢方強調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常有人潮聚集,館長身為知名網紅,若於這些場所攻擊元首,可能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一旦為公眾知悉,勢必造成恐慌,本案不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據此起訴他涉犯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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