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駕駛換照「5/31開跑」規費50元 違規上路最重罰3600

▲▼新竹監理站前進醫院協助高齡駕駛人換照。(圖/監理站提供)

▲逾70歲高齡駕駛換照新制將於5月31日起上路。(資料圖/監理站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降低高齡駕駛事故,高齡換照年齡將下修至70歲,需完成體檢、危險感知體驗、免費交通安全教育後才可換照,交通部也配合修正規費規定,滿70歲換照將收取50元規費,相關新制5月31日起上路。若未依規定換照使用逾期駕照,最重可罰3600元並禁止駕駛、扣繳駕照。

高齡駕照換照制度下個月將出現變革,年滿70歲之駕駛人,完成體檢、免費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及危險感知體驗後,可換發有效期限至75歲的駕駛執照,換照通知書都會由監理所站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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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75歲以上高齡駕駛人,則維持現行規定,須每3年完成一般體檢及通過認知功能測驗,並同樣參與免費安全教育課程及危險感知體驗,始得辦理駕照換發。

根據公路局統計,目前70歲至74歲的駕駛人約有110萬人,75歲以上的高齡駕駛則約有18.8萬人。

配合5月新增年滿70歲駕駛人駕駛執照定期換照制度,​交通部今(23日)也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70歲以上駕駛人換發駕照每枚將收取50元規費。相關草案預計預告14天,交通部表示,逾70歲駕駛人換照新制預計今年5月31日起開始實施。

根據規定,駕駛人若沒有依照規定換照,仍騎車或開車被警察攔檢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持逾期駕照駕車,將可罰1,800元至3,600元,並禁止駕駛及扣繳駕照。

此外,交通部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齡駕駛人若未換發新照而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於公路監理機關通知後3個月內辦理換照,經通知後仍未於3個月內辦理換照者,應繳回駕駛執照。未繳回者,由公路監理機關逕行公告註銷並追繳之。

修法也明定年滿75歲之駕駛人,自115年12月31日起,有違規致肇事紀錄者,換照前須至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完成訓練結業後始得辦理換照,無需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今(115)年起交通部已推出「70歲以上繳回駕照者補助TPASS乘車優惠回饋」,名下駕照皆自願繳回的長者,持敬老卡搭乘公共運輸回饋50%,補助2年期間,每月回饋上限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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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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