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屋可幫殺價」騙30萬 惡男一出監就犯罪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有竊盜、侵占等多項前科,前年6月間他聲稱自己專門從事買賣法拍屋,可以幫忙殺價,誘導A女先將現金30萬交給他,隨後謊稱頭痛並找機會落跑。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詐欺取財罪,判處阿榮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 房東,租屋,房仲。(圖/CFP)

▲阿榮假裝帶A女賞屋,並以幫忙殺價為理由,騙得30萬元現金。(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主張,阿榮2024年6月在台南市某養生館消費時,向店內的服務人員A女佯稱自己專門在買賣法拍屋,可以幫忙向屋主殺價;隔日兩人相約一起去鑑賞房屋,途中他誘導A女先將現金交給他,他會幫忙跟屋主商討殺價,成功騙得A女的信任,取得現金30萬元。

阿榮得手之後,隨即向A女聲稱自己頭痛,請對方幫忙去藥妝店購買藥物。然而,等到A女買完藥回來,阿榮已經帶著現金離開現場,她這才驚覺被騙,急忙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很快便找上阿榮。阿榮在接受偵訊時,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阿榮有竊盜、侵占、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2024年6月才執行完畢,他卻在出監當日犯下本案,可見主觀惡性重大,不宜輕縱,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至今未能賠償A女的損失,最終依犯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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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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