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巨虹電子子公司吉品海鮮前少東羅振元,因為竊取公司9張支票、私刻董事長(即其母親鄭月敏)印鑑,冒用母親與公司名義向多人詐欺,金額超過3000萬元。他向借貸人、房東、投資者交付偽造支票作擔保,因支票跳票敗露,被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2)日開庭,羅卻在法庭上抱怨「辯護律師都不理我」。

▲吉品海鮮少東羅振元涉詐逾3000萬,現身士院卻因律師籌備不足改期。(圖/記者黃宥寧攝)
羅振元為公司前負責人之子,明知未經授權,仍於2023年3月5日前某時,趁公司會計不在,直接從辦公室桌面竊取9張空白支票。隨後,他再委託不知情刻印店偽刻公司與母親印章,作為偽造支票使用工具,檢方認定其從一開始即具有完整犯意與準備行為。
然而,羅振元取得支票與印鑑後,開始以「公司周轉」、「設立公司」等理由對外借款,並開立偽造支票作為擔保。其中,2023年11月間,他向被害人謊稱公司需565萬元周轉金,由對方協助媒合資金並擔任保證人;另在租屋過程中,也提供偽造支票作為租金擔保,甚至在公證程序中交付使用。
此外,他還陸續以相同手法借貸120萬元、1185萬元,並透過他人媒合取得300萬元資金,均開立偽造支票作為擔保。多名被害人事後持支票向銀行提示兌現時,發現支票早已被公司掛失止付,無法兌領,才驚覺受騙。
檢方調查,相關支票上的公司印鑑與銀行留存樣式不符,且公司內部早已因遺失支票而通報止付,整起案件因此曝光。全案經警方、銀行通報與被害人報案後展開偵辦,羅振元亦曾就部分犯行自首說明。
檢方認定,羅振元行為涉及偽造有價證券、詐欺取財與竊盜罪嫌。其中,以偽造支票供借款擔保,已同時構成詐欺犯行,依法應從一重之偽造有價證券罪論處。
士林地院今開庭時,並未進入實質審理,而羅男原本義務辯護律師已解除委任,新任律師上週才接手案件,尚未完整閱卷與討論辯護策略。法官考量辯護權保障及程序完整,決定先行改期,待委任程序完備後,再進入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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