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黃資真/新北報導
藝人王大陸閃兵爆發案外案,與女友闕沐軒、警官劉居榮、車商小開游翔閔、黑幫陳子俊等6人被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今(22日)新北地院判決,王大陸與女友闕沐軒皆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其中刑期最重的是劉居榮,被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4月,且不得易科罰金或緩刑,成為6人裡刑期最重的被告。

▲時任北市刑大偵查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幫王大陸查個資,判刑1年4月。(圖/記者陳以昇攝)
王大陸因懷疑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害他變盤子,付錢不處理閃兵,尋求富二代好友游翔閔協助,2025年2月13日游連絡上與他交情好、時任北市刑大偵查隊代理隊長劉居榮,表示將帶王大陸去報案,下午3時34分王、游前往刑大報案。
劉男為了查詢陳男個資,在登入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後,於查詢用途欄登載「妨害秘密;協助北投分局偵辦員警洩密案」,查出陳男詳細個人資訊後再拿手機拍下,傳給游男。
首次開庭時,劉居榮稱只知道陳志明綽號、LINE圖片及匯款帳號,不知道對方姓名,後續調查得知後要將陳志明個資傳給林建甫小隊長時,誤傳給游翔閔,否認主觀上故意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至多構成過失,違反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罪部分認罪,至於洩密跟違反個資法部分不認罪。
但2026年1月9日第二次開庭,劉居榮坦承王大陸來報案時,他當場操作警方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查出王要告的陳男同月6日已入監,並現場通知王這件事,但是不是陳志明詐騙他仍需要調查。此發言等同於推翻先前所述,等同自白犯罪。劉居榮的律師開完庭後,在庭外摔文件出氣,認為劉一時口快、搞砸律師團建立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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