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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分局長當天主動領辣椒水 「隱瞞實情」成調職主因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陪同市議員參選人於逢甲夜市掃街時,意外引發的「辣椒水襲擊」烏龍事件,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今(21)日說明對涉案分局長周俊銘的懲處原因及調查細節。吳敬田證實,周俊銘因未在第一時間如實回報,且身為主官卻處事不當,依規定加重處分記過兩次並調離現職。

▲警察局長吳敬田說明。(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說明辣椒水烏龍事件,直言隱瞞實情是調職主因。(圖/記者游瓊華攝)

分局長主動領用非標配裝備 測試後丟棄垃圾桶

針對外界好奇分局長為何隨身攜帶辣椒水,吳敬田解釋,依警政署規定,基層執行人員出勤需配備辣椒水,但組長、副分局長、分局長等督導層級,且維安掃街勤務慣例上也不要求配備。周俊銘當天是「主動要求」到派出所領取辣椒水,屬於其個人行為。

此外,民眾黨釋出影片顯示周俊銘將辣椒水丟進垃圾桶,吳敬田回應,該支辣椒水與記者會公布的是同一支。周俊銘於當晚10時許將其丟棄,警方調閱錄影帶確認後,於凌晨12時許趕赴現場從垃圾袋中查扣。吳敬田指出,辣椒水雖屬消耗品,用完可自行處理,但此動作也成為釐清真相的關鍵證據。

▲吳敬田,周俊銘。(圖/翻攝六分局粉絲專頁)

▲吳敬田坦言,周俊銘平時工作確實非常認真,但此次行為造成社會動盪及警力耗費,極為不恰當。(圖/翻攝六分局粉絲專頁)

未於24小時內坦承 「隱瞞實情」成調職主因

對於藍綠陣營罕見同聲質疑懲處過重,吳敬田駁斥政治考量。他表示,根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表》,處事不當且影響警譽情節嚴重者應予記過,而周俊銘身為分局長主官,依規定須加重處分,因此記過兩次。

吳敬田強調,調職處分並非單純因為「誤噴辣椒水」,而是周俊銘在事發後並未第一時間坦承,直到24小時內經警方調查結果出來才鬆口。周俊銘當時辯稱,第一時間未坦承是因為認為「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噴灑的」,但因涉及嚴重違反紀律及未如實告知等多項因素,所以建議警政署調職。

局長肯定平時表現 但強調「個案違紀」須分開處理

吳敬田坦言,周俊銘平時工作確實非常認真,但此次行為造成社會動盪及警力耗費,極為不恰當。他強調:「個人平常工作的認真與這個個案的情節狀況,我們要分開來看。」

至於一開始傳出有雙載機車騎士噴灑辣椒水,吳敬田表示,警方偵辦刑案會針對所有方向查證,機車騎士確實曾是查證重點之一,但最終透過錄影帶與內部調查,才鎖定是分局長所為,目前全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柯文哲被噴辣椒水過一天持續流淚。(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柯文哲隔天前往彰化跑行程時,也提到被噴辣椒水過一天持續流淚。(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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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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