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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已婚潛水教練超噁!騙房卡性侵女學員 3個月後再猥褻潛友

▲▼             。(示意圖/123RF)

▲陳姓潛水教練2023年間連續對潛友、學員犯下多起性侵、猥褻案。(示意圖/123RF)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陳姓潛水教練兼老闆已有妻女,卻在2023年間連續對潛友、學員犯下多起性侵、猥褻案,先是偷翻女學員包包,得知對方下榻旅館後竟偷偷前往,向櫃檯騙取房卡闖進房內強制性交得逞,此部分被重判7年10月;同年陳男因前案遭到司法調查,但偵辦過程中又另犯他案,對1名潛友強吻、摸臀挨告,一審判刑1年2月,陳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將其駁回。

檢警調查,陳男經營潛水店,同時從事醫療救護及潛水教練工作,有婚姻育有女兒,他在2023年6月間,邀請1名女學員到潛店慶生,聊天過程中偷翻女子包包、查看皮夾,得知女子當天要下榻的旅館地點,待女子返回旅館後,陳男擅自前往該旅館,向房務人員謊稱忘記帶房卡並騙取房卡,隨後闖入房間。

女子看到陳男突然進房嚇一大跳,立即要求陳離開,但陳不予理會,持續慢慢靠近女子,將女子強壓在床,不顧其反抗,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得逞,最後射精在肚子上才離開。一、二審均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將陳判刑7年10月,可上訴。

然而同年9月,陳男因上述性侵案被偵辦期間,又向1名在網路認識的女潛友邀約吃早餐,因女子稱已經買早餐,陳提議到女子租屋處一起用餐,女子答應,陳前往。

陳到女潛友住處時,假借幫忙整脊開背為名義,要求女子趴在床上,隨後碰觸女子大腿、撫摸臀部,女子隨即將手撥開,但陳又將身體趴在女子身上試圖親吻,雖然女子左閃右閃,仍遭陳強吻得逞。最後女子以要去學校為由,逃離陳男身邊。

台中地院一審根據相關證人證詞、女潛友案後反應、學校心理諮商、網路對話截圖等證據,認定陳男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

陳不服上訴二審,辯稱是他在追求女潛友、只是未和對方說明自己婚姻狀況,反控女子所述不實,但台中高分院仍維持原審見解,並審酌在本案之前的6月及8月,還因另外2起強制性交犯行而遭到調查,在這期間陳不知反省、潔身自愛,反而繼續犯下本案,也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一切情狀,予以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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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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