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領36萬遺產替尪辦喪事「卻被告偽造文書」!律師:因為沒有小孩

▲▼ 千鈔,鈔票,存款(圖/記者劉維榛攝)

▲妻子領錢幫尪辦喪事。(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律師林智群近日分享一則家庭遺產的案件,有一名丈夫過世,妻子只是為了處理後事去領取款項,約36萬元,沒想到卻被丈夫的兄弟姊妹告偽造文書,「因為沒有小孩,繼承人是配偶跟8個兄弟姊妹。」貼文一出,掀起網友熱論,「已經2026年,這種不合理繼承法還存在」、「兄弟姊妹還有臉提告」。

妻子領款辦喪事 被提告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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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律師在臉書發文,女子在丈夫離世後,因為辦理後事需要金錢,於是提領了36萬元,沒想到卻被丈夫的兄弟姊妹提告,「因為沒有小孩,繼承人是配偶跟8個兄弟姊妹。你先生的錢不是你一個人的錢」。律師也強調,即便有預立遺囑,兄弟姊妹還是有特留分。

貼文曝光,網友紛紛搖頭,「現在越來越多夫妻沒有生孩子,這條法律對他們(頂客族)根本是變相懲罰吧」、「主要是兄弟姊妹去提告,而且才36萬就搞那麼難看」、「夫妻兩人一起生活,共同努力掙錢存錢,沒子女有錯嗎?現在什麼時代了,還有這條爛法條」。

現行民法規定,配偶與兄弟姊妹應繼分各為2分之1,兄弟姊妹特留分為應繼分3分之1,主要因應早期大家庭社會型態,如今隨社會變遷,成年手足多已經濟獨立,單身者比率增加,卻僅因血緣而獲得財產分配權,引發爭端。法務部曾於2016年提出修法,降低特留分比率,但因各界疑慮且反彈不小作罷。

針對立委提出「民法第1223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之特留分,4月1日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討論相關提案,朝野立委針對刪除特留分有高度共識,法務部也贊同修法方向,但配套部分仍有待凝聚共識,經過詢答、逐條審查後,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待朝野協商,召委翁曉玲也要求法務部盡速提出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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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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