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團、立委喊話儘速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租霸下車條款等有共識先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委員牛煦庭今(17日)與民團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租賃條例修法涉及國人居住權益與租屋市場整體運作,將就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對於不良房客可提前終止租約(租霸下車條款)及強化公證契約強制執行效力等部分,優先提出修法;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部分,將持續審慎研議。
內政部說明,租賃條例的修正是希望可以更明確保障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益,並對於雙方的需求與困境,給予更明確清楚的保護。因此,將加速對相關意見的評估與整合,就各界有共識衡平雙方權益保障的部分,包括規範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對於不良房客可提前終止租約等,及強化公證契約之強制執行效力部分優先提出修法,同時也將依各界相關意見持續精進。
內政部指出,租賃住宅市場關係房東、房客及租賃住宅服務產業等多方權益,記者會所提包括租期保障、租金調整機制、租霸排除及市場透明化等議題,本部均已掌握並納入研議。
然而目前社會對於部分修法設計仍有不同意見,特別是在「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議題上,各界對於是否可能影響租屋市場供給及帶動租金價格變動有不同看法,須審慎評估其政策影響。
內政部表示,為穩定租賃關係及保障租賃雙方權益,將先就具有共識部分,加速提出租賃條例修法,務求制度設計能兼顧公平性與可行性,並促進租屋市場健全發展。
此外,針對近期有媒體報導部分房東以房客可申請雙租補為由調漲租金及每度電費情形,內政部說明,雙租補係考量部分民眾以分租型式居住,故開放同住但非屬家庭成員者可分別申請租金補貼,以符租屋市場實際情形;若有偽造租約等不法情事,經發現均將移送檢警調查。
而房東若藉此任意調漲租金及電費,內政部特別提醒,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已規定,房東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所收取的每度電費也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有違反規定情形,房客可拒絕房東要求,並向當地消保或地政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房東如不改正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地方政府亦應積極查處,落實對房客消費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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