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500萬!年輕人愣見「查緝王祿仙」看傻不知 檢舉有獎金

▲▼             。(圖/翻攝路上觀察學院)

▲牆貼「加強查緝王祿仙設攤」公告,年輕人直呼看不懂。(圖/翻攝路上觀察學院)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檢舉有獎金!一名網友表示,在街邊牆上看到衛生局一張「加強查緝王祿仙設攤」公告,讓他忍不住笑說,年輕一輩恐怕會以為「王祿仙」是人名。貼文曝光後,果然釣出不少人坦言看不懂。其實「王祿仔仙」是台語說法,指的是走江湖賣藥、賣藝維生的人,衛生局也提醒,若遇到販售誇大療效產品,可立即檢舉。

一名網友在臉書《路上觀察學院》表示, 在街邊牆壁上看到一張嘉義衛生局「加強查緝王祿仙設攤」的公告,讓他不禁笑虧「年輕一輩的可能會以為『王祿仙』是單指人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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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可見,公告強調,該處嚴禁聚眾販售商品以免受罰,若遇到販售保健品或藥品人士,可撥打檢舉專線,還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裁罰金額20%)。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也霧煞煞求問,「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年輕人」、「還真的看不懂,嘉縣衛生局真有創意」、「不知道啥是『王祿仔仙』的人應該不少,因為我也是其中一個」、「怕老人家受騙,亂買偽藥,有創意」。

誇大療效最高重罰500萬!民眾可檢舉拿獎金

根據台語常用詞辭典指出,王祿仔意思為「行走江湖,以賣藥、賣藝為生的人」。嘉義衛生局過去指出,長期發現社區常出現王祿仙在廟口、里民活動中心或公園等場所推銷產品、招搖撞騙,藉由贈品與集點送大獎方式吸引老人家聚集,更以誇大行銷方式,販售不實醫療效能的產品,民眾常因此受蠱惑購買,進而影響健康。

衛生局也提醒,王祿仙業者勿以身試法,販賣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有醫療效能標示、宣傳或廣告者,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不法販售藥品,則依藥事法移送司法偵辦。

對此,衛生局提供專線(05)362-0613檢舉,倘經查獲違規屬實,則依法處罰,也可打電話向110報案,相關單位接獲通報後將立即派員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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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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