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女子不顧1歲女兒與自己同住,在房內吸食安非他命,導致女童被驗出毒品反應。(示意圖/刑事局)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不顧女兒年僅1歲多,2人又長期同住同房,仍長期在房內吸食安非他命,女兒因此吸入大量毒煙,數值高達7567pg/mg。法院認為,女子在女童毫無反抗能力下,導致女童吸入毒煙,嚴重影響身心發展,2個毒品罪判她各6年,合併應執行8年。
檢警調查,女子帶著女兒同住在台中市潭子區,明知房間為密閉空間,且女兒尚且年幼無法表達,仍當著女兒面前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使女兒被迫吸入毒煙。
經台中市社會局家防中心社工介入,發現在2021年1月至4月、2023年5月左右,至少二度害女童被迫吸入毒品。且經毛髮送驗檢測,發現女童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為7567pg/mg、安非他命達209pg/mg。
台中地院考量,安非他命施用方式不限於口服,倘若在狹小密閉空間內燒烤毒品,空氣中可能瀰漫毒品成分。因此認定,女子以前述方式,讓女童短暫吸入,但不足認定是餵食毒品。
法院審酌,女子身為被害人母親,應善盡照顧之責任,卻為了自己施用毒品慾望,與女兒共處時施用毒品,造成女童吸入毒煙,導致年僅1至3歲左右的女童大腦、體內器官受到影響,嚴重妨害身心發展。綜上,依2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各處6年,合併應執行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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