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北投1名男子突在公園猛打年僅13歲女童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離譜!北市北投區振華公園傳出暴力事件,一名陳姓男子因細故與年僅13歲的女童發生口角,竟情緒失控,當場揮拳攻擊其頭部,隨後再以腳踹向腹部,造成女童受傷。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傷害罪將陳男提起公訴,並因被害人為未成年人,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陳男過去曾因酒駕遭判刑,甫執行完畢後仍未警惕。今年1月24日下午4時許,他帶著小朋友前往北投振華公園遊玩,期間其子與該名13歲女童疑因遊戲發生爭執,未料陳男竟當場失控,先以拳頭毆打女童頭部,接著再以腳踹向其腹部,導致對方受傷。
女童事後前往醫院就醫,診斷證明顯示其頭部擦傷及腹部鈍傷等情形,並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全案經北投分局調查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偵查期間,陳男坦承犯行。另有目擊民眾證稱,當時在公園內聽見激烈爭吵聲,隨即看見一名男子對女童動粗,不僅踹向腹部,還持續出拳攻擊,之後一邊辱罵一邊離開現場,整個過程令人震驚。
檢察官認為,陳男明知對方為未成年人,仍動手施暴,已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規定,請求法院加重其刑。另考量其曾有前案紀錄,且於5年內再犯,顯見其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法治觀念薄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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