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討錢?被問「任期結束每月20萬薪水嗎?」 李貞秀:不然呢?當然啊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首次總質詢受挫,離開立院接受媒體聯訪時語氣激動數度哽咽。(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昨遭開除黨籍,因此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今(14日)她大動作反擊,中午起連上了三立兩個政論節目,控訴黨主席黃國昌要置她於死地。李下午受訪時說,當初願意相忍為黨、做到8月31日主動下台,但若這樣都不能,就照黨章,否則誰得利誰買單,認為要讓壞人付出代價。儘管否認討錢,但她說,內部會議時黨團主任陳智菡有問,「妳(李)的意思是,一直到任期結束每個月20萬薪水嗎?我就說不然呢?當然啊」。

李貞秀今下午受訪時強調,她願意接受中評會決議,她要還原事實,她有講不拿民眾黨、柯文哲一分錢,直指中評會沒有還原事實,「黃國昌為什麼要跳出來致我於死地,完全顛倒黑白?」

李貞秀表示,從一開始,是黨高層主動跟她講要談怎麼補償,「我跟他們說我只要做滿第一個會期,我不要民眾黨、柯文哲任何一分錢,也不接受任何職務安排,從此我就跟政治無關」;但如果連做滿到8月底第一個會期都要阻撓,那她必須2年做好做滿,「否則依照黨章,哪一點可以開除我?我的失言已經即時道歉了」。

李貞秀強調,她從頭到尾沒有主動提錢,她堅持第一個會期要做滿,證明陸配在台灣參政的正當性,也可以讓大家看看陸配有能力有資格在立法院問政,所以必須在做好這個會期,「為什麼我願意做一個會期就願意退?我願意保護民眾黨,不要讓所有選將受到影響,我可相忍為黨主動下台,但是如果連這樣都不能,要麼照黨章,要麼誰得利誰買單,這句話我講過」。

李貞秀提到,她為了民眾黨這個職位,盡忠盡責,跑所有地方選舉組織全部都是花自己的錢,「這2、3年我花了上千萬,我沒有要求民眾黨給我一分錢補償,我認為這是我份內的事情」。

「今天是什麼樣的人處心積慮要把我這個陸配立委砍掉?是誰要幫民進黨解決問題?是誰要幫民進黨把我這塊石頭搬走?」李貞秀說,今天正常她可以2年做好做滿,沒有犯任何黨章被開除的時候願意自動退,只做第一個會期,還要逼她馬上走的話,就是所謂的4月7日請辭,「我說那誰得利誰買單,我必須要讓壞人付出代價,而且我說基督徒不怕談錢,錢可以榮耀上帝,今天你壞人想幹壞事連這點成本都付不出來,我看不起你」。

但當媒體追問,當初是誰有提到價格?李貞秀說,「沒有人講到價格,好像陳智菡有講說『所以妳的意思是,一直到任期結束的每個月20萬薪水嗎?』,然後我就說,『不然呢?當然啊』」。

05/12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30 2 4292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