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員石承泫控告前經紀人未支付廣告酬勞、誹謗逃兵等案,檢察官處分不起訴。(資料照/CATCHPLAY+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演員石承泫不滿前經紀人湯容榕偽造簽名,還扣留廣告拍攝酬勞,又向媒體爆料他花錢買醫療證明逃兵,涉嫌加重誹謗、洩漏個資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湯容榕並未違反合約授權,因經紀糾紛暫停付款,且媒體報導內容確有部分屬實,無法確認報導內容與湯容榕透露資訊相符等理由,14日處分不起訴湯容榕。
2025年爆發藝人王大陸等男星逃兵風波時,有媒體報導因戲劇《正負之間》走紅的演員石承泫(原名石承鎬、藝名石承鎬)被前經紀人指控,「花費30萬元購買造假之醫療證明取得免役體位」、「為逃兵刻意累積憂鬱症病歷」。
媒體同時報導石承泫「在爺爺過世後仍利用爺爺的身心障礙識別證不繳停車費」、「丟棄粉絲禮物卡片只挑選有價值的物品留下」、「拍攝寫真集修圖要求多如牛毛」、「以不實單據向前經紀公司請款」。
石承泫認為名譽受損,委託律師提告誹謗,另外加告樂霖行銷顧問公司負責人湯容榕涉嫌在2020年3月間,在演員肖像授權同意書上,偽簽「石承鎬」署名,並在2022年間,明知石承泫拍攝「遠傳最給力」及「查裏王–業務員的青春篇」2支廣告報酬5萬9千元,卻只收到2萬元,涉嫌背信等罪。
湯容榕解釋,與石承泫簽定的經紀合約有約定,她可以使用藝人姓名、肖像、簽名,因為雙方出現解約爭議,所以2支廣告酬勞想等雙方確認帳目再給錢;另外她有次和友人喝咖啡時剛好遇到記者,因為記者談到藝人閃兵的事,並詢問有關石承泫的服役狀況,湯容榕順事回應,並非有意對外揭露。
檢察官認為,湯容榕並未違反雙方的經紀合約,廣告報酬爭議屬於民事糾紛,至於媒體報導內容中,也有石承泫回應「確實有向前經紀人提及身心狀況不佳,不想當兵」,「真的身心上有狀況才不用當兵」,可見報導內容有部分屬實,因無法確認湯容榕透露什麼資訊給記者,也無法判斷記者撰文是否與湯容榕所述完全相符,不能光以報導就認為湯容榕涉嫌誹謗,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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