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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被吞「注海洛因奪命」棄屍核二廠海邊 主謀判無期共犯暴斃

▲▼男子王嘉榮,被控因毒品黑吃黑,對人注射過量毒品,殺害對方。(圖/記者吳銘峯攝)

▲男子王嘉榮涉及毒品黑吃黑案件,二審仍重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萬里核二廠的出海口附近,2024年4月間發現一具頭腳套有黑色塑膠袋的浮屍,經過追查後,查出死者體內遭注射過量海洛因,檢警查出,鍾姓男子因為私吞毒販王嘉榮的毒品,遭王唆使小弟綑綁、注射毒品後,棄屍海邊。一審將王男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本案死者為住在新北市新莊區的鍾姓男子,檢警調查,他與王姓藥頭有許多往來。王男懷疑鍾男私吞他的毒品,因此在2024年4月間,帶著鄒姓、郭姓、王姓三名小弟,前往新莊將鍾男綑綁擄走,雙方在車上談判,王等人不滿談判結果,對鍾男身體注射三支海洛因毒品,由於劑量過高,鍾男隨即喪命。而後毒販再指使其中的2名小弟,將死者頭、腳套上黑色塑膠袋,載到核二廠附近海邊棄屍。

全案偵查終結後,檢警對王男等4人,依照殺人、棄屍等罪嫌提起公訴。一審基隆地院審理後,雖然王男否認犯案,但基隆地院仍依照諸多客觀證據,認定王男確實注射毒品害命,再加上他犯後態度不佳,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棄屍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至於其餘3名小弟部分則另案審理,其中鄒姓小弟去年7月間遭發現因施用毒品過量,陳屍在嘉義某護理之家的廁所中。王男涉案部分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於14日宣判,高院仍認定王男有罪,還是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棄屍罪部分也判刑1年2月。宣判後高院進行延長羈押訊問,王男仍舊否認犯案,辯稱自己沒有殺人、沒有對死者注射過量毒品,甚至自己在偵查期間還透過律師向檢方表示,意願主動到案接受偵查,並出具自白書,所以根本沒有逃亡之虞;再加上七旬母親年邁,又罹患癌症,只有他一人能夠照顧母親,所以請求法院讓他交保,自己願意接受科技監控以及定時到警局報到。但法院並未立即裁准,諭知全案候核辦,並將王男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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