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張姓父親持鋸刀及鐵鎚傷害自己親生兒子遭判刑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1名79歲張姓男子,因與兒子長期失和,竟在深夜持鋸刀闖入對方房間,朝頸部連續揮砍,甚至當場揚言「今天一定要讓你死」,導致兒子血流如注。所幸被害人驚醒後奮力抵抗並成功開門求救,在家人及時介入下才逃過一劫。士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並沒收犯案鋸刀。
判決指出,張男與44歲兒子同住不同樓層,但父子長期關係緊張,幾乎不再對話。然而,張男過去曾對家人施暴,甚至多次揚言要殺害兒子,家庭關係早已破裂。檢警並查出,張男案發前已預藏鋸刀、鐵鎚等工具,還更換門鎖,增加他人進出困難,顯示行為具有事前準備性。
去年4月16日凌晨3時許,兒子正在房內熟睡,突然察覺異狀驚醒,隨即發現父親手持鋸刀逼近,並朝頸部攻擊。他嚇壞,一邊呼救,一邊抓住對方持刀的手阻擋攻擊,但張男仍持續揮砍,甚至轉向攻擊小腿及身體多處,企圖阻止其逃離。過程中情況一度危急,直到被害人於混亂中成功打開房門,門外的兄長得以衝入救援,攻擊才被制止。
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仍處於僵持狀態,現場血跡斑斑,立即上前壓制並查扣作案鋸刀。經送醫檢查,被害人受有左後頸約8×7公分擦傷,雙膝及小腿多處擦傷,另有長度超過10公分的撕裂傷,傷勢從頸部延伸至下肢,顯示遭連續攻擊。
對於指控,張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殺人犯意,辯稱當晚是為了自傷才拿鋸刀與鐵鎚,並不知道兒子在房內,雙方只是因搶刀發生拉扯,傷勢屬意外造成,甚至主張部分傷勢是對方滑倒所致。辯護人也主張,被告主觀上並無殺人故意。
法官並不採信指出,張男不僅早有不滿與威脅言行,案發當下亦曾出言「一定要讓你死」,且持刀鎖定頸部攻擊,行為具有高度致命性。再從傷勢分布來看,從頸部一路延伸至四肢,也與單純拉扯情形明顯不符。
法官另審酌,被害人案發時年約44歲、身高約170公分、體重92公斤,體格較為壯碩;相較之下,79歲的張男年邁且身形駝背、體型瘦小,認為本案未造成致命結果,與被害人即時反抗及家人及時救援有關,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
法官認,張男與被害人為父子關係,卻因長期不睦動念行兇,行為嚴重危害生命安全,且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並宣告沒收犯案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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