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茶飲廠塗改偽造有效期改包裝販售,負責人夫妻130萬交保,業者啟動退貨退費。(圖/記者楊熾興翻攝,下同)
記者楊熾興、劉人豪/桃園報導
康普茶曾獲國際銀獎的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鍾姓夫妻負責人將過期鋁罐茶飲塗改偽造有效期限後,再裝入香檳瓶而透過實體及網路通路販售,桃園檢方會同衛生單位前往廠房及其住處搜索,並帶回鍾姓夫妻及2名員工,經偵訊後認涉犯偽造準私文書、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法等罪嫌,諭知被告鍾男具保100萬元、妻子林女具保30萬元、其餘被告2員工均具保5萬元。業者也發出聲明致歉,並且啟動退貨退費機制。
桃園地檢署於3月24日接獲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通報「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有效期限不實等情,檢察長張春暉即刻分案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偵辦,經調查蒐證後,發現鍾姓夫妻所共同經營的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生產之「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塗改康普茶鋁罐瓶底有效期限標記而偽造有效期限、使用過期濃縮汁原料或將過期之鋁罐裝康普茶產品裝入香檳瓶而透過實體及網路通路販售等情事。

桃園檢方10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桃園市蘆竹區之廠房及鍾姓被告夫妻桃園市桃園區住所共3處執行搜索、約談被告鍾、林及林姓、徐姓員工及證人1人共5人,並查扣相關過期原料及產品。
檢察官於11日凌晨訊問被告鍾男等人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第210條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刑法第255條第1項之商品虛偽標記刑法、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第49條第1項之販賣攙偽食品等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而諭知鍾姓被告100萬交保、妻子林女30萬交保、其餘被告2人均5萬交保。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出,1松樹角疑涉竄改食品效期及使用逾期原料、成品再製康普茶產品案件,現場查獲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共47項、總計325.67kg,已全數封存,勒令業者立即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全案由檢方偵辦中。

▲業者發聲明退貨退費。(圖/翻攝松樹角)
衛生局表示,經聯合查緝發現,該公司生產多款康普茶產品,包括300ml玻璃瓶及750ml香檳瓶包裝,並委託其他業者代工生產330ml鋁罐產品。稽查人員於廠內查獲多項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且業者坦承確有使用逾期原料、成品投入製程之情形。此外,亦發現業者指示員工以化學溶劑塗銷罐底原效期標示後重新打印以延長保存期限,嚴重影響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
衛生局指出,為防止違規產品持續流入市面,已責令業者立即通知所有下游通路業者下架違規產品,並應於115年4月13日24時前完成下架,亦請相關縣市衛生局協助督導轄內通路業者儘速完成下架及回收作業,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後續倘業者未依限完成下架作業,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裁處,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另業者行為已違反同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第8款等規定,並涉有刑事責任,已由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中;依同法第49條規定,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松樹角發聲明指出,啟動退貨退費機制,並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道歉說部分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確實存在使用逾期原料的情形,將此歸咎於內部流程控管疏失、未達品質標準,對社會大眾與消費者致上最深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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