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肉身佔車位屢引發糾紛,昨天(11日)1名男子站在台中科博館的路旁停車格內,聲稱等親友開車迴轉、馬上就到為由,不讓另一輛車停入,雙方在現場發生爭執,僵持4分多鐘,最後男子等到親友將車開來停好,另一輛車則把糾紛過程PO網報警,不歡而散。

▲男子撐傘站立在停車格內佔用車格。(圖/截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網路流傳影片內容顯示,男子撐傘站立在停車格內佔用車格,對另一輛準備停車的車主說「前面還有位置,你們可以去停那邊」,男子說,他有小孩要上車、「我們也是等很久」等語,雖然語氣平和,但就是不讓出車格;另一方則疑惑為何有別的車格男子卻不去停,認為自己的車已先行抵達該處車格,男子不應用肉身佔車位。
警方說,本案在昨日下午1時許接獲報案,但派員到場時雙方已各自離去,現場未發現有違規情事;肉身佔車位的行為,違反道交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可處500元罰鍰。
據查,雖然該行為有法可罰,由於非屬檢舉項目,警方無法在事後依據相關證據進行製單舉發,必須當場抓到「現行犯」,才能當下進行開單。不過假日出遊,卻因車位問題壞了好心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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