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麻豆2名保母虐待11個月大的嬰兒,總計21次惡行令人髮指 。(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黃資真/台南報導
2025年12月底有家長召開記者會,控訴未滿1歲的孩子在托育期間遭保母不當對待,造成腦出血,且後續共有6位家長提出傷害,當時涉案的2名保母經訊問後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日前台南地檢署偵結,鄭女、張女至少對嬰兒進行21次暴行,依凌虐未滿7歲幼童至重傷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鄭女在台南市麻豆區一處民宅登記為托育服務處所,從事在宅居家式托育服務,並擔任負責人,張女則受雇於鄭女,一同照顧幼童。2025年3月1日至同年12月5日期間,2人卻涉嫌對一名年僅11個月大的幼童施暴。
21次犯行泯滅人性 把嬰兒當玩具拋摔踢踹
起訴書陳列的21次犯行中,包括鄭女會抓著幼童的一隻手,懸掛半空中再扔下;'猛力拍打臀部、大腿與頭部;揉捏身體數下;抓著手將幼童拖行2公尺,再以雙手舉起,將其後腦及背部重摔在地墊上;右手掌猛力拍擊下背部3下,再以右手握拳猛力撞擊身體1下;用力打右臉1下,抓起幼童右手臂舉到頭部高度,以此姿勢使其懸空移動,再以右手掌猛力拍打左肩胛骨2下;用右腳踹踢幼童頭部,單手抓住其左臂提起懸空,再猛力放下變換為坐姿。
張女曾在4秒內用力拍打幼童背部8下;右手抓住幼童頭部、左手捏臉,用右手掌猛力連拍背部6下,再以雙手將幼童抓起後再猛力向前丟擲,造成幼童後腦與背部撞擊地墊;解開幼童的裹身外套,拿外套大力甩幼童2下,再蓋住臉部;雙手持外套悶住幼童口鼻並揉壓2下;右手握拳揍腹部4下,在34秒內將幼童抓起,分別從蹲下頭頂等高、腹部、頭部位置等不同高度,4度往下重摔,造成後腦、背部、面部及胸腹等處猛烈撞擊地墊。
張女還會用力甩動幼童;拿被單蒙住幼童臉部,握住頭部用力搓揉,而後將頭部抬高離地並往下推;右腳大力踩踏2下、腳輾胸腹部2下、右手大力揉捻左臉頰、再握拳捶擊咽喉部與左胸共4下;以被子蓋住全身,用右腳大力踢擊右側身體;右腳踹踢腹部3下等等,2名惡毒保母宛如把幼童當作玩具在凌虐。

▲幼童家長在2025年底召開記者會痛訴2名保母惡行。
幼童視聽力、腦部嚴重減損 2惡劣保母被起訴
直到12月5日,張、鄭發現幼童身體有異常,緊急聯絡幼童母親,將孩子送到麻豆新樓醫院就診,經診斷發現幼童受有創傷性腦損傷合併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及腦水腫、右側偏癱、癲癇重積狀態、雙側視網膜出血合併雙側勢力缺損、雙側聽力缺損,至林口長庚醫院進行眼部手術後,受有雙眼玻璃體出血、雙眼白內障、雙眼視網膜分裂,另轉診至成大醫院,診斷出受有受虐性腦損失合併雙側腦部嚴重萎縮之傷勢,因幼童視力、右側肢體、聽力與腦部均有嚴重減損機能情形,已達重傷害程度。
台南地檢署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凌虐未滿7歲幼童至重傷等罪嫌起訴這2名冷血的保母。
違規托嬰1人沒領照 6家長提告
而本案在2025年底,該名幼童的母親就出面召開記者會痛訴,鄭女、張女照顧的都是2歲以下兒童,都還不會說話,就是看準這點對他們施暴,「影片真的很慘忍,無法想像怎麼有這麼變態的人」。
當時麻豆分局回應,醫院做出兒少通報後警方立即啟動調查,到受托保母做訪視後察覺異常,因此將監視影像扣押並報請檢察官偵辦。在檢警單位陸續掌握事證後,2人於12月8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且一共有6位家長提出傷害告訴;社會局則表示2名保母僅有1人有合格登記,另1人未登記,合格保母也僅回報照顧2名兒童,代表該保母違規收托6名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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