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等弊案,一審遭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近日也公布判決書,多達391頁。對此,律師廖國翔看完判決書後表示,柯文哲最常用的騙錢招式原來是「裝窮」,裡面只有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最聰明,知道柯文哲是在裝窮,後來隨便打發柯文哲,沒被柯文哲騙到錢,難怪大家說相信黃董,年底就懂。
廖國翔透過臉書粉絲專頁「TaiwanDreamer」表示,柯文哲最常用的騙錢招式原來是「裝窮」。他說,投票前一天還要小草一人抖200元,韭菜割好割滿,後來才發現那時候政治獻金專戶裡面還有6000多萬,還不算洗去木可的3000多萬,以及洗去柯文哲帳戶的450萬。
廖國翔指出,柯文哲還有民眾黨到現在始終沒告訴大家,為什麼政治獻金專戶的錢多到用不完,卻還要在投票前叫小草一人抖200?除了死愛錢割韭菜之外,他想不到任何其他理由。
廖國翔整理出柯文哲、民眾黨是怎麼裝窮跟小草、金主要錢:第一,是透過「募款網頁文宣」,在「以木可公司侵占KP小物募款所得之柯文哲政治獻金」段落提到,「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所刊登之關於第三波募款小物之競選宣傳文章,以及相關宣傳網頁上,均明載『柯文哲第三波募款小物』、『捐款』、『斗內』……『選舉終究需要很多錢』、『選舉還是需要不少花費』等文字。」
第二,廖國翔指出,證人周俊吉證述,「邱佩琳在2、3年前某個很多人的飯局場合,曾在飯局上有向同桌的人說:民眾黨很窮、希望大家幫幫忙等語……」。第三,證人周王美文於偵查中證述,「……邱佩琳跟我碰面聊天時跟我提過2、3次:民眾黨很辛苦、希望我幫忙等語,當時我知道邱佩琳的意思就是想要幫民眾黨募款、尋求經費……」。
第四,證人謝明珠證述,「柯文哲跟我說他當黨主席有職務捐150萬元,但他沒有錢,看我能不能幫忙募款……」、「……所以我就問東森的總經理徐瑞勇,問他能不能幫忙,我跟他說柯文哲很可憐,都沒有錢,他的職務捐是150萬元可不可以幫忙……」。
另外,證人林命群證述,「111年底之地方選舉民眾黨很多人出來選,但柯文哲不擅長募款,所以她(指邱佩琳)壓力很大,因為她要幫忙募款……」;證人邱復生證述,「那柯文哲要如何整合自己的粉絲數與民眾黨其他立委的粉絲數,才能有更大的力量,因為柯文哲也沒錢,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利用網路政黨、智慧政黨來宣傳」。
廖國翔指出,證人黃崇仁證述,「……(柯文哲若只有在會談中提及:民眾黨辦公室之後要搬到台玻大樓等語,為何你會認為柯文哲是暗示需要經費?)因為眾所周知,柯文哲很會裝民眾黨缺錢,他向我說民眾黨辦公室之後要搬到台玻大樓這些話,一定就是希望我贊助他們辦公室相關經費的意思……」。
總體而言,廖國翔說,看來裡面只有黃崇仁最聰明,知道柯文哲是在裝窮,後來隨便打發柯文哲,沒被柯文哲騙到錢,難怪大家說相信黃董,年底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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