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詐團領錢賺外快!辯「沒收錢」法官打臉 騙25人恐關31年

▲▼許多超商設有ATM,但跨行提款仍須支付手續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移工狂領錢遭盯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區一名高姓移工加入詐欺集團,持提款卡密集提領遭警方逮捕,警方查出,至少有25人受騙,詐騙總金額93萬9千元。被告辯稱是因為暫時轉換雇主期間無薪水收入,才鋌而走險擔任車手,且強調自己並未實際拿到每日約1,500元至2,000元的報酬。遭法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每罪有期徒刑1年3月,合計31年3月,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這名高姓移工自114年6月起,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與詐騙集團成員「HIEP」及「KCV」搭上線 。該集團分工細膩,先由機房成員在X(原Twitter)、Instagram等社群平台散布假投資廣告,或以「約會網站儲值」、「激活數據見網友」等名義誘騙被害人匯款至人頭帳戶。隨後,高男便依指示,前往彰化各處郵局、超商ATM,短短一周內領現金93萬9千元並轉交上手,試圖製造金流斷點躲避查緝。

儘管被告與辯護人請求考量其無收入,且犯後坦承犯行從輕量刑,但法官在判決理由中嚴正指出,被告不思以合法手段賺錢,竟謀求私利擔任車手,協助詐團隱匿犯罪所得,造成受害者財產損失非輕。法官認為,被告雖屬集團底層角色,但其行為已破壞公眾對金融市場與人際關係的信任。

法官認定被告觸犯洗錢罪與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25次提款行為分別判判處每罪有期徒刑1年3月,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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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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