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姓男子酒駕撞死機車騎士肇逃回家睡覺,警方循線上門逮人,在那男住家停車場發現肇事毀損的賓士車。(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那姓男子去年(2025年)爛醉開車上路,在板橋區撞飛騎機車的林姓男子、造成林男重傷不治,那男肇事逃逸回家呼呼大睡,被警方趕到家裡逮捕送辦羈押,那男賠償1030萬元達成和解,獲得林家原諒,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今(10日)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刑3年6月、肇逃罪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6月24日上午5點多,現年43歲那男酒後駕駛賓士車,在板橋區華江三路高速撞飛騎機車停在路邊的林男,54歲林男是水果攤商,當時正要去板橋新埔市場做生意,事發後經路人報警送醫搶救,隔天(25日)下午3點多仍因頭部重創不治。
那男肇事後直接加速逃離,警方過濾街道監視畫面,當天上午10點多趕到那男在五股區的住處,叫醒酒醉昏睡的那男,以準現行犯逮捕,並查扣他肇事所駕駛、車頭破損凹陷的賓士車。

▲街道監視器錄下那姓男子酒駕肇逃畫面,明顯可見賓士車車頭因撞擊毀損(紅圈處)。(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那男在警局做酒測時,呼氣酒精濃度仍有每公升0.25毫克,他起初辯稱開車當時醉得不小心睡著,以為撞倒路邊停放的機車、沒看到現場有人,就逕自離開,後來改稱有停車查看、沒發現異常,所以繼續開車回家睡覺。
那男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並沒入肇事車輛與吊銷駕照。檢方查明,那男於事發當天凌晨2點多,在台北市萬華區漢口街某舞廳飲酒作樂,當天上午5點多開車上路闖禍,起訴那男涉犯酒駕致人於死罪嫌及肇事逃逸罪嫌,建請分論併罰。
新北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認為政府大力宣導酒後不開車,新聞媒體也常報導酒駕致死造成許多家庭破碎,那男酒後可搭計程車或找代駕服務,完全不必自己開車,且酒駕肇逃,不顧被害人死活,犯罪手段極為惡劣、犯行應受嚴厲譴責。
此外,合議庭指那男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本案造成林男親友悲痛欲絕,林母出庭時當庭痛哭良久,顯見那男犯行所生損害甚鉅。
不過從事建築與土地開發業務工作的那男,在審理中認罪,允諾賠償林男家屬1030萬元達成和解,已先支付包含強制險理賠200萬元在內的470萬元,今開庭時,當庭付清560萬餘款。
合議庭認為那男已有積極彌補過錯的行為,犯後態度尚佳,林男之母與林男兒子均同意原諒、願給那男輕判獲緩刑機會。
檢方具體求處那男合併6年徒刑,那男與律師請求輕判4年徒刑,合議庭審酌上述情狀,認為生命可貴,評議後,今晚7點15分判處那男2罪合併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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