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3萬科技夫偷吃新秘被抓包!荒唐喊:未婚妻...正宮心碎怒告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1名人妻辭職陪夫打拼,返家撞見半裸共眠還被叫外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真心換絕情!北部1名人妻小芳為支持丈夫阿開(均化名)事業,辭職遠赴大陸生活並照顧其前段婚姻女兒,未料疫情期間分隔兩地,某日她突襲返家,當場撞見丈夫與小三半裸共眠,阿開竟介紹對方是「未婚妻」,2人事後高調放閃、出國旅遊。士林地院認定已侵害配偶權,判阿開與小三連帶賠償小芳8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小芳與阿開於2018年結婚。為支持丈夫發展,小芳甚至遠赴深圳生活,並協助照顧阿開前段婚姻的女兒。2020年疫情爆發後,小芳暫回台灣,阿開則持續在深圳工作。直到2023年4月某日,小芳突然返回深圳住處,赫然發現阿開上半身赤裸,與全程用被單遮掩身體的女子同躺主臥室床上。

小芳震驚質問時,小三全程沉默,未發一語;更讓人錯愕的是,阿開竟當場稱呼對方為「未婚妻」,彷彿正宮才是外人,讓小芳當場心碎。

事情曝光後,兩人不僅毫無收斂,反而更加高調。兩人在社群媒體公開標註「戀愛中」,互稱「另一半」、「神隊友」、「男主人」、「女主人」,還頻繁結伴出國旅遊,大方曬出親密合照。小三甚至登堂入室,將深圳住處內屬於小芳的私人物品與夫妻合照全部丟棄,改擺放自己的物品與兩人放閃照片,形同「全面接管」婚姻生活。

開庭時,不知羞恥的阿開辯稱通姦已除罪化,配偶權不受憲法保障,並反控小芳每月刷卡高達17萬元購買奢侈品,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小三則主張,在被撞見前不知道男方已婚,且兩人已於2024年底分手。

不過法官並未採信,法官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91號雖將通姦除罪化,但並未否定民法對配偶權的保障;此外,出入境紀錄顯示,兩人於2025年仍多次搭乘同班機出國,顯見關係並未中斷。

法官並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小芳為數位行銷公司業務副理,月薪約5萬元;阿開任職科技公司,月薪高達33萬元;小三從事新娘秘書,兩人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造成小芳極大精神痛苦,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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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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