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按摩師竟對女顧客伸出狼爪。(示意圖/載自pixabay)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太惡劣!台中市一名李姓整復所負責人,竟趁對女顧客進行推拿按摩期間,藉治療之便侵犯對方。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犯行成立,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長期前往按摩 案發當晚依約接受療程
判決指出,女子長期為該整復所顧客,因曾接受子宮摘除手術導致下腹不適,李男曾以「筋膜沾黏需推開」為由替其加強按摩。女子晚間依約前往整復所接受額外療程。
拉下鐵門後要求脫衣 按摩過程突遭侵犯
法院調查,女子於當晚抵達整復所後,李男先讓她熱敷,隨後將鐵捲門拉下,表示避免外人打擾。接著,他為女子進行背部、腰部推拿,並要求她脫去上衣及內外褲,稱要以精油及推拿方式協助疏通筋絡。判決認定,李男其後以筋膜槍按摩女子鼠蹊部及陰部周邊,過程中又趁雙方仍在交談時,突然做出侵犯行為。
被害人驚嚇失神 事後向友人求助報警
女子作證時表示,李男在事後還對她表示「我已經結紮了」。女子離開整復所後,隨即前往教會友人住處求助。友人在得知案情後勸她報警,警方因此介入偵辦。
辯稱合意性交遭駁 法院認濫用信賴關係犯案
李男否認犯行,辯稱雙方合意,甚至稱以性行為抵費。法院認為說法前後矛盾,且雙方僅為按摩師與顧客關係,難認有合意基礎,最終認定其利用專業與信賴關係犯案,依法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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