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台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等2人涉收賄案,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交保限制居住、出境出海。(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被控與楊姓女子及曾姓消防業者合作,透過遊說民間捐贈消防設備牟利,涉案金額達480萬元,台南地方法院8日下午開庭審理,李、楊兩人當庭認罪並表示願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裁定准予交保,李明峯150萬元、楊女100萬元,2人限制居住及出境出海。
台南地院8日下午庭訊時,李明峯妻子與兒子到庭旁聽,並在庭訊中數度落淚;楊女父親亦到場,羈押逾4個月的李明峯現身法庭時已滿頭白髮,神情明顯憔悴。對於交保聲請,李明峯與律師強調已坦承犯行,願繳回不法所得,並表示家中仍有年邁母親需照顧;楊女則指出自身有家族遺傳疾病,需持續接受醫療治療,希望獲准交保。

法官審理後裁定2人准予交保,李明峯150萬元、楊女100萬元,2人限制居住及出境出海。李明峯妻子表示須至9日才能籌措交保金,而楊父則表示可於當日完成交保。
台南地院裁定限2人制住居與行動,李明峯須居住於台南市中西區住處,每週五下午5時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楊女則限制住居於東區,並同樣須每週報到,兩人皆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查出,李明峯在台南市消防局長任內,多次協助推廣特定消防設備,遊說民眾將原本欲捐贈救護車改為購買高壓細水霧機組或幫浦消防車,並於簽約後核准捐贈予消防局。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間,曾姓業者公司共售出12組高壓細水霧機組及8輛幫浦消防車,總獲利約480萬元。
檢方指出,相關利潤由李、楊、曾3人平分,曾男已認罪並獲緩起訴,並坦承曾分別支付李明峯與楊女各160萬元。李明峯於庭中亦坦承,其中130萬元曾借給楊女使用,並表示自己未實際出資,形同「插乾股」。全案目前仍由台南地院審理中,相關責任與刑責仍待法院後續審理釐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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