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和小三趁白沙屯媽祖進香期間搞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劉人豪/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夫跟小三,趁白沙屯媽祖進香期間藉機發生多次激戰,且4個月發生約36次性行為,小三還要求人夫離婚高達16次,人妻得知後提告,彰化地院判人夫跟小三連帶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人妻指出,小三明知人夫是有配偶之人,仍自2025年起與人夫互稱「寶」、「寶貝」、「親愛的」,且每日互相報備、關心,並多次提及「打炮」、「愛愛」等,白沙屯媽祖進香期間,2人多次藉機同眠共枕,甚至發生多次性行為。且丈夫為慶祝小三生日,2人還到炭火燒肉餐廳約會,拍攝親密合照,並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人妻表示,2人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同年8月26日止,平均每週發生2次性行為,共發生約36次性行為,小三還傳「我晚上要跟你打炮」、「我真的很愛你,才會這樣一直跟你打炮」給人夫。2人還一同前往台南旅遊、居住旅館,小三傳送性感裸露照片給人夫,2人長達4個月期間,確曾多次共同出遊、同床共枕,更曾多次發生性行為。另外小三要求人夫離婚高達16次,並要求人夫不准回家跟正宮睡覺、相處,提告求償50萬元。
法院認為,人夫與小三2人交往行為,已超逾社會一般夫妻間忠誠義務之通念所能容忍範圍,有損夫妻共同生活圓滿及幸福,審酌人妻因身分法益受侵害可能承受精神痛苦,判決人夫跟小三連帶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