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地院判尤男運輸大麻罪判刑5年8月。(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尤男與另案偵辦中的戴姓男子分工合作,自2025年8月起策畫自泰國運輸大麻來台,由戴男負責包裝與寄送,尤男則負責在台申請EZWay易利委通關平台報關、安排收件地點及尋找買家,企圖以一般商品包裹掩護夾藏毒品牟利被破獲,台南地院31日下午依毒品等罪判刑5年8月,並沒收查扣大麻63包及相關工具。
判決資料指出,尤、戴2人利用他人遺失的健保卡與人頭資料,申請報關與通關程序,並透過預付卡門號規避查緝。2025年9月11日,包裹入境時即遭海關查驗發現內藏大麻菸草63包,毛重約2.43公斤,經鑑定為第二級毒品大麻。
儘管包裹已被查扣,尤男仍多次變更收件地點,試圖領取貨物,最終於9月16日在台南東區中華東路簽收包裹時,當場遭警方逮捕,並查扣手機及健保卡等證物。
台南地院審酌,被告明知大麻為管制毒品,仍與他人共謀走私運輸,數量高達2122.85公克,且目的在於販售牟利,已危及社會治安與國民健康,犯罪情節重大;惟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且毒品未流入市面,依法減輕其刑。
法官認定,尤男行為同時涉及運輸第二級毒品、意圖販賣持有毒品、私運管制物品及行使偽造文書等罪,屬一行為觸犯數罪之想像競合,從重以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論處。法院裁定查扣大麻63包全部沒收銷燬,另用於犯案的iPhone 13 Pro手機及健保卡亦一併沒收。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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