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妹因酒醉被惡狼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正妹小愛(化名)前年5月20日前往友人家聚餐,不料竟淪為兩頭惡狼的獵物,她先遭一名男子「大壯」企圖性侵,下樓求救後現場馬姓男子帥氣挺身「護花」趕走色狼,誰知沒多久小愛不勝酒力醉倒廁所後,這位「救命恩人」竟瞬間變身,強拖她進臥室,狂咬她肩膀性侵得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馬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在2024年5月20日凌晨,小愛當時與馬男及一群友人在租屋處把酒言歡,期間馬男等人下樓看狗,獨留小愛與馬男友人「大壯」(身分不詳,另案偵辦)在屋內,大壯見四下無人,竟色心大起對小愛伸出狼爪,小愛驚慌奔下樓求救。
當時,馬男等人展現「正義感」,上樓將大壯轟走,驚魂未定的小愛隨後因酒精後勁發作,不勝酒力倒在廁所昏睡,原以為危機解除,沒想到守在身邊的馬男,才是更可怕的噩夢。
馬男見友人陸續離開,趁小愛意識不清時將她喚醒,連拖帶拉帶往臥室,小愛驚醒後拚命掙扎抗拒,馬男竟猛力啃咬小愛的脖子與肩膀,性侵得逞。
馬男到案後毫無悔意,竟還大言不慚地辯稱「當時喝太醉不記得了,就算有嘿咻,也是兩情相悅!」企圖將性侵導向「一夜情」,但法官檢視驗傷報告,發現小愛身上佈滿駭人的齒痕與撕裂傷,DNA鑑定也呈現陽性反應。
此外,小愛案發後崩潰傳訊向朋友哭訴「我被強姦了」,情緒反應極其恐懼,與馬男口中的「合意」完全不符。法官痛批馬男利用被害人信任,行為卑劣,且犯後飾詞狡辯,最終依強制性交罪重判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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