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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中)。(圖/民眾黨提供)
記者黃哲民、劉人豪/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案件預計於3月26日宣判,柯文哲為赴日本參加兒子3月24日在東京大學舉行的博士班畢業典禮,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出境限制。台北地院今(17)日指出,柯文哲是否前往參與兒子博士班畢業典禮,非儀式能否如期舉行要件,且北檢指出柯文哲未能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具體方案,本件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得抗告。
台北地院今天指出,柯文哲是否前往參與兒子博士班畢業典禮,非儀式能否如期舉行要件,亦不因此將使柯文哲長子無法順利取得學位,自無法僅以親屬關係、父子情感而生身分上不可替代性,認定有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親自到場參加前開儀式之必要。
台北地院認為,柯文哲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返國日期為3月25日,距離宣判日僅一日。經徵詢台北地方檢察署意見,據覆略以:柯文哲未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之具體方案,與司法實務之通案作法未合,且亦未能敘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故衡酌目前訴訟進程,法院即將於3月26日宣判,考量司法實務通案處理類似情況之公平性,建請駁回。
審酌限制出境、出海已屬刑事訴訟法所規範強制處分中對於人身自由、行動自由、遷徙自由干預較為輕微之手段,故於聲請人未能具體說明被告有親自前往之確實絕對必要性之情況下,自難率以此原因逕予認定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本件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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