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到時速200公里!中山高競速害副機師撞車死 男判刑3年半定讞

國道一號,國一,中山高,高速公路,交通(圖/ETtoday資料照)

▲馮姓男子國道上競速害死另一名駕駛,判刑定讞。(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馮姓男子2019年7月間,清晨5點半左右開車上中山高速公路,與同向的張姓副機師車輛發生糾紛,2車遂於高速公路上競速狂飆,一度測得時速高達200公里,平均約有180公里以上。最後副機師失控撞上閘道護欄,翻車死亡。一審將馮男判處有期徒刑4年,案經多次撤銷發回後,最高法院16日改將馮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馮男於2019年7月6日清晨5時45分,駕車自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住處出發,由國道一號南向23公里處圓山交流道進入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北往南行駛,要前往桃園市龜山區工作。另一部張姓副機師駕駛的車輛,則是從台北市內湖區住處出發,自東湖交流道進入高速公路,沿國道一號高速公路由北往南行駛,要到桃園國際機場上班。

2車在國道上因超車而發生糾紛,從國道一號南向24.2公里處開始,2車不斷加速、變換車道超車,在國道上競速狂飆。在國道一號南向24.8公里處的ETC門架雷射,測得馮男的行車時速高達200公里,至於副機師的車輛則緊隨在後。事後經過推估,2人在出事前的車速均高達180公里以上。

最後在國道一號南向25.2公里處時,因馮男突然自內側車道超越行駛於中線車道之營業半聯結車輛後,變換至中線車道,再遽然變換至外線車道而行駛於副機師車輛前方。副機師見狀閃避不及,向右急靠右側出口閘道行駛,但因車速過快、車行不穩,失控撞擊閘道出口內側護欄後,衝出外側邊坡撞擊樹木,車體斷裂,副機師身受多重鈍創併顱腦損傷而當場死亡。檢警過濾監視器後,循線逮捕馮男,並依照「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馮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當時專注在開車,因時速高達150到180公里,所以無暇注意後方車輛,根本不知道死者開車跟在他後方,並非國道競速。但一審士林地院根據沿途測速、監視器畫面等客觀證據,仍認定馮男2人國道競速,依照「共同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將馮男判刑4年。

之後歷審也均認定馮男有罪,二審將他改判刑3年6月,更一審、更二審也都是判刑3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採信更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馮男將入獄服刑。

05/07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33 2 5223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