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照鏡凸出來會被開罰?事實查核中心解釋了。(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網搜小組/曾筠淇報導
近期網路流傳,機車停在停車格內若立側柱,只要車身傾斜使後照鏡越過白線,或是輪胎距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被警方開罰或被民眾檢舉,被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文澄清,指出交通法規並未強制規定停車方式,但仍建議立中柱,減少影響。
查核中心澄清!目前並無強制立中柱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文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規定,目前未明文規定機車停放須使用中柱或側柱。新北市警方說明,若後照鏡嚴重突出車格且妨礙通行,才會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600元至1200元罰鍰。高雄市警方補充,只要傾斜不要太誇張、未占用多個車位,原則上不取締,但仍建議立中柱,以免影響他人。
臨停有規定!機車輪胎距路邊限30公分
針對輪胎距離路邊的限制,警方也詳細說明了相關規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機車與重機臨停時,須順著行車方向緊靠邊緣,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另外,汽車臨停的距離限制為60公分以內,一般停車則規定不得超過40公分。
此樣態不開放民眾檢舉
至於網傳會遭檢舉達人盯上一事,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若停車位緊靠道路右側、妨礙其他人、超出停車格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規定處罰鍰,臨停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停車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該樣態並無開放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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