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半年「斗內778萬追直播主」 他發現對方已婚竟提告討錢

▲男子為了追求女主播。(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為了追求直播主,瘋狂在直播間斗內給對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四川成都一名男子為追求心儀女主播(直播主),在半年內狂砸167萬元打賞(人民幣,下同,約台幣778萬元),還私下轉帳11萬餘元。直到後來發現對方早已結婚,男子氣憤之下,提告要求全額返還178萬餘元。不過法院審理後判定,私下轉帳需返還,但直播打賞屬消費行為,不需退還。

據《紅星新聞》報導,成都新都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這起案件。2024年10月,成都的瞿先生在刷抖音時進入陳小姐的直播間,因對方聲音溫柔產生好感,兩人頻繁在直播間互動,之後互加微信並開始私下聊天。

▲。(示意圖/CFP)

▲瞿先生因偶然進入陳小姐的直播間,被對方甜美的聲音所吸引。(示意圖/CFP)

聊天紀錄顯示,瞿先生多次向陳小姐表達好感,稱「我只對我女朋友好,妳和我談就是我的世界」、「我們倆之間只有妳和我」等話語。陳小姐則回覆「想你了」、「寶寶,在忙」等內容,但始終未明確拒絕追求,也未提及自己已婚。

在長期曖昧互動下,瞿先生逐漸認定兩人已建立戀愛關係,甚至開始規劃未來生活。為博取對方歡心,他開始不斷轉帳與打賞。起初只是請對方母親吃飯的轉帳,之後金額越來越大。2025年3月達到高峰,瞿先生甚至四處借錢轉帳,單筆金額從1萬元到5萬元不等,累計私下轉帳達11萬餘元。

相比私下轉帳,瞿先生更多金錢投入在直播打賞上。僅半年時間,他在平台上共打賞167萬元,甚至向多個平台借款,借貸金額高達126萬餘元。聊天紀錄顯示,他曾表示,即使每天只花50元生活費,也要省錢繼續打賞。

▲法院認為,打賞無須返還。(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法院認為,打賞無須返還。(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直到2025年初,瞿先生才意外得知陳小姐早在2019年就已登記結婚。得知真相後,他認為自己遭到欺騙,隨即與對方斷絕聯繫,並將陳小姐及抖音平台一併告上法院,要求撤銷打賞與轉帳行為,返還共計178萬餘元。

庭審中,陳小姐表示,兩人僅是普通朋友關係,聊天內容只是直播主與粉絲之間,維繫互動的工作方式,並不能證明存在戀愛關係。她指出,瞿先生是高等級用戶,應清楚直播互動具有娛樂與社交屬性,且他同時也向其他主播轉帳520元、888元等金額。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聊天內容確實存在曖昧表達,例如「想你了」、「寶寶」等說法,雖未形成戀愛關係,但容易讓人誤解。陳小姐在已婚情況下,仍保持模糊互動,導致瞿先生誤以為有建立戀愛關係的可能,行為違反公序良俗。因此法院判定,瞿先生私下轉帳11萬餘元具有明確目的性,應由陳女士全額返還。

至於167萬餘元的直播打賞,法院認為這屬於網路服務消費行為。瞿先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購買虛擬禮物打賞主播,是為獲得情緒價值與互動回饋,屬自願消費,並非無償贈與,因此主播無需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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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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