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議員陳重文與父親涉嫌以價值約3000元的威士忌禮盒賄選,一審遭士林地院各判處有期徒刑5月。(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父親、北投區農會理事長陳思宗,被控在農會選舉期間以威士忌禮盒向具投票權的理事「拉票」,遭檢方依《農會法》起訴。士林地方法院13日作出一審簡易判決,認定兩人構成交付財物賄選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案件仍可上訴。
送威士忌禮盒拉票 選後當上理事長
判決指出,陳思宗曾任北投區農會理事與監事,為爭取當選第15屆農會理事及理事長,於2024年12月31日選舉前夕,由陳重文準備市價約2500至3000元的威士忌禮盒,兩人一同登門拜訪具投票權的理事,並贈送禮盒,希望對方在理事長選舉中支持陳思宗。
之後北投區農會於2025年2月25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出9名理事,其中包括陳思宗;同年3月7日再召開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理事長,最後由陳思宗當選。

▲陳重文爸爸陳思宗。(圖/記者黃宥寧攝)
法院:破壞選舉公平 父子構成共同正犯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陳思宗與陳重文為爭取選舉支持,以交付財物方式向具有投票權者行賄,已破壞選舉公平競爭機制並敗壞社會風氣。兩人分工準備並交付禮盒,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因此依《農會法》交付財物罪論以共同正犯。
法院指出,其中鄭姓理事以受賄意思收受禮盒,因此構成交付賄賂;至於吳姓與何姓理事則因礙於情面收下,另有一名理事未實際取得禮盒,因此相關行為僅能認定為「行求財物」。不過整體行為仍屬賄選型態的集合犯,因此最終僅論以交付財物一罪。
父子坦承犯行 洋酒禮盒宣告沒收
法官審酌兩人犯後已坦承犯行,並考量案件整體危害程度,因此各判處5月有期徒刑,並諭知可易科罰金。至於本案用於賄選的洋酒禮盒,雖部分已退還或未實際收取,但因屬供犯罪使用之物,仍依法宣告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
本案起初由檢調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陳思宗與陳重文曾辯稱,送禮只是年節禮節性往來,並非為了賄選。不過檢方認為送禮對象皆具投票權且集中在選前一天拜訪,已具有「行求投票」意圖,因此提起公訴,士林地院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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