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警偷槍還能順利離職 手法流暢「疑有內情」北檢要查共犯

▲▼             。(圖/記者劉昌松攝)

▲新北市警員13日護送涉嫌偷走警用槍彈的林育丞(右)進入台北地檢署。(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警員林育丞7日以假槍彈換走警用制式手槍及11發子彈,被值班同仁複查發現追回,林男被抓到狸貓換太子偷槍犯行後,竟仍順利離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清查,發現林男背負債務,且掉包槍彈過程熟練,懷疑另有隱情,13日將林男拘提偵訊後,依侵占公有財物、非法持有槍彈等罪,有逃亡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北市刑大警員13日下午移送林育丞到北檢時,特意開2輛車座,一前一後逼近原地守候的媒體記者,最後以併排方式佔住到北檢囚車通道,由2名警員帶著林育丞下車狂奔,警方刻意在公開場合保護林育丞的包庇行為引爆衝突,保二總隊長黃家琦說,對於發生推擠,保二總隊及新北市刑大非常遺憾,一致對相關新聞從業人員表示深深歉意。

林育丞是在7日下午領槍執行巡邏勤務,結束後拿出預先準備好的PPQ模擬槍和假子彈繳回槍櫃,值班同仁複查時發覺槍彈有異,跑到待勤室追查,在林育丞隨身攜帶的私人手提袋腰包內,發現警用德製華瑟(Walther)PPQ 半自動手槍及11發實彈槍櫃裡的公務配槍及11顆真子彈。

林育丞被人贓俱獲後,繳回槍彈,但他因事前就已請辭,且在10日生效,離職過程毫無受阻,與一般警務人員涉案須先停職等候調查不同,新聞曝光後,保二總隊才對外表示,依法將案件送交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林育丞個人負債累累,警用槍枝雖價格不高,黑市行情也超過10萬元,尤其掉包槍彈的手法流暢,引起外界好奇。

北檢檢察官13日指揮新北市刑大與保二搜索拘提林育誠到案後,經開庭偵訊懷疑林育丞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及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決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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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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