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火警2死,女租客涉殺人罪被判14年7個月有期徒刑。(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東市一處出租套房去年發生火警奪走兩條人命,事件當時震驚地方。案經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台灣台東地方法院13日宣判,認定林姓女租客縱火行為已構成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7月,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套房火警奪命 震驚地方
回顧案情,台東市強國街一棟兩層樓出租套房去年4月8日晚間發生火警,警消撲滅火勢後,在火場二樓先發現一名男子已無生命跡象,送醫仍宣告不治。警方後續調查懷疑同棟租客林女涉嫌縱火,隨即將其逮捕。
案件發生後2天,火調鑑識人員再度返回火場勘查時,竟在二樓房間雜物堆下又發現另一具焦屍,確認為同樣居住在該處的顏姓女子,整起火警最終造成兩名房客喪命。
檢警追查 發現租屋糾紛積怨
檢警調查指出,林女自113年10月起承租該處一樓房間,每月租金3500元,但自114年2月開始未再繳納房租。房東因此多次要求她搬離並更換門鎖,雙方因租屋問題產生爭執。
此外,林女與其他住戶之間也因生活細節衝突,例如進出大門聲響、通行方式以及廚房瓦斯使用問題等,關係逐漸惡化,彼此積怨已久。
▼台東縱火案發生後2天,火調人員返回火場勘驗,又在2樓房間的雜物堆下發現遺體。(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離開住處不久即起火 法院認定縱火
法院審理時指出,114年4月8日晚上7時40分左右,林女離開租屋處不久後,一樓房間北側地板附近隨即起火,火勢迅速向上延燒至二樓。
經火調與相關證據比對,法院認定火災確為林女所為。判決認為,她明知放火可能導致他人喪命,仍放任結果發生,已屬具有不確定故意的殺人行為。
兩房客葬身火場 國民法官判刑
火警造成住在二樓B6室的葉姓男子因吸入高溫氣體導致肺部灼傷,並伴隨全身約七成燒燙傷,最終因呼吸衰竭與熱休克死亡;另一名住在B1室的顏姓女子則因吸入高熱氣體導致肺部灼傷與缺氧,最終窒息身亡。
合議庭並認為,林女行為時並未符合刑法第19條精神障礙或心神喪失的減刑條件。
本案由審判長蔡立群法官與合議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另有4名備位國民法官參與程序。評議過程歷時近7小時,綜合考量被告動機、犯罪手段、犯後態度及造成兩人死亡的重大後果後,最終依殺人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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