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鄰居狗兒狠心宰來吃!阿北認了 「雲林狗見愁」22年6度犯案

▲雲林吳男不只偷狗,還狠心宰來吃,更被爆出是累犯。(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雲林吳男不只偷狗,還狠心宰來吃,更被爆出是累犯。(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葉品辰/雲林報導

雲林縣元長鄉驚傳驚悚的吃狗肉案件!警方10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家中飼養的狗兒離奇失蹤,懷疑遭人捕捉並宰殺。警方與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聯手追查後,鎖定2名70多歲吳姓男子涉嫌共同犯案,2人到案後坦承捕捉犬隻並宰殺食用,其中主要動手的吳男甚至已有多次相關前科,全案偵訊後,依《動物保護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虎尾分局轄內派出所於10日接獲元長鄉民眾報案,指稱其飼養的狗疑似遭人捕捉並宰殺。警方隨即通報動植物防疫所共同調查,並依據報案人提供的線索及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2名70餘歲吳姓男子涉有重嫌。經警方與防疫所連續2天查訪、約談,已完成初步調查並蒐集相關事證,2名嫌疑人也坦承犯行。

▲雲林吳男不只偷狗,還狠心宰來吃,更被爆出是累犯。(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防疫所人員前往現場針對刀具及環境採證。(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防疫所指出,本案主要涉案人為72歲的吳姓男子,他坦承曾宰殺犬隻並進行處理,防疫所人員已在現場針對刀具及環境採證,採集疑似殘留毛髮與組織殘渣送驗,但清查現場冰櫃及相關場所後,並未發現犬隻屠體或內臟等物證;至於另一名71歲吳姓男子,說詞仍有反覆,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

據了解,涉嫌宰殺犬隻的吳男過去曾多次犯下類似案件,從2004年至2006年間就涉及3起相關案件,2013年再度犯案遭判刑3個月,2022年又被動保單位裁罰25萬元,未料2026年3月又再度犯案,累計已達6次。

防疫所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1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後續將待相關跡證比對及檢驗結果確認後,由警方依法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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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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