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民進黨議員酒駕累犯「只停權3年」還公開造勢 網友:打假球

▲苗栗縣綠營縣議員陳光軒,去年1月因酒駕累犯案,遭縣黨部建議停權3年,詎料中央黨部迄今未做最終裁定,陳本月仍登記參選。(圖/記者楊永盛攝、資料相片)

▲苗栗縣綠營縣議員陳光軒,去年1月因酒駕累犯案,遭縣黨部建議停權3年,詎料中央黨部迄今未做最終裁定,陳本月仍登記參選。(ETtoday資料照/記者楊永盛攝)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前駐日代表謝長廷的子弟兵、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目前已連任3屆議員,而他去年1月遭縣黨部認定2度酒駕,依黨章應該被開除黨籍,但評議委員會只決議對陳光軒議員停權3年。不過,本月11日陳光軒仍參與縣黨部聯合登記造勢活動,引發外界質疑停權案根本是在「打假球」。

對此,縣黨部執行長連森裕今(13)日回應,多次催促中央黨部盡速核定,但中央都「已讀不回」,縣黨部只能依程序先受理其登記參選。

41歲的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前年8月間涉嫌酒後追撞前車,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判決拘役4個月、併科罰金12萬,更意外揪出陳已是第2度酒駕。民進黨苗栗縣黨部去年1月24日發佈新聞稿指出,指陳為酒駕累犯,基於「酒駕零容忍」的原則,陳應被開除黨籍,但考量「陳議員多年來對民進黨及苗栗地方的民主發展有重大貢獻」,改善的態度良好,經評議委員會決議建議中央對陳光軒議員停權3年,期間不得代表民進黨參選,以示警惕。

▲苗栗縣綠營縣議員陳光軒,去年1月因酒駕累犯案,遭縣黨部建議停權3年,詎料中央黨部迄今未做最終裁定,陳本月仍登記參選。(圖/記者楊永盛攝、資料相片)

▲苗栗縣綠營縣議員陳光軒(左2),去年1月因酒駕累犯案,遭縣黨部建議停權3年,詎料中央黨部迄今未做最終裁定,陳3月11日前往縣黨部仍登記參選。(圖/民進黨苗栗縣黨部提供)

而民主進步黨苗栗縣議會黨團,本月11日舉行黨公職聯合記者會,由議會團總召翁杰率領陳光軒等議員完成登記,在立法委員沈發惠、民進黨苗栗縣長候選人陳品安等陪同下,高喊「團結議會、8席全上」,宣示民進黨團結迎戰、全力拚勝選的決心。

不過,記者會後,外界質疑陳光軒參選正當性聲浪不斷,更有網友在沈發惠臉書留言諷刺:「有酒駕的,有外遇的,貴黨真是人才濟濟」。

縣黨部執行長連森裕說,縣黨部近期確實接獲不少關於此案的詢問,針對陳光軒議員一案,縣黨部評議委員會去年已做出停權3年的處分,陳議員也向中央黨部提出申訴,目前相關程序尚在審理中,尚未有最終結果。他強調,多次行文中央盡速做出最終裁定,但中央都「已讀不回」。

▲苗栗縣綠營縣議員陳光軒,去年1月因酒駕累犯案,遭縣黨部建議停權3年,詎料中央黨部迄今未做最終裁定,陳本月仍登記參選。(圖/記者楊永盛攝、資料相片)

▲苗栗縣綠營縣議員陳光軒,去年1月因酒駕累犯案,遭縣黨部建議停權3年,詎料中央黨部迄今未做最終裁定,陳本月仍登記參選。(圖/記者楊永盛攝、資料相片)

連森裕說,現階段提名登記作業中,縣黨部仍依程序先行受理登記,待後續進行資格審查時,也會再向中央黨部確認陳是否具備參選資格,一切將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有關申訴案件的審理程序屬於中央黨部權責範疇,縣黨部無法得知中央審理進度,因此也只能等待中央黨部的正式回覆。

陳光軒除了酒駕累犯,數年前因選民服務跟阮氏人妻「搞車震」,阮氏事後控告陳光軒妨害性自主,獲檢方不起訴;阮氏丈夫1年後再告陳妨害家庭,苗栗地院判他無罪,戴綠帽夫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事發後阮氏用LINE質問陳光軒,「在車子裡你對我做那種亂來事」、「你是在你的車子裡強姦我」。陳光軒則回說,「妳當時也沒有不願意」、「妳沒有拒絕」等,認定陳確實有與阮氏在車上發生性行為,2017年5月依相姦罪判他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陳被判賠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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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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