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陳男過馬路時,被一名李男開車撞死,法院近日給予緩刑。(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8線、中橫公路裡冷路段去年發生死亡車禍,一名陳姓居民才剛下公車,就被一名李姓男子駕車撞擊,陳遭撞飛5公尺遠,倒臥在裡冷吊橋前,仍因傷重死亡。法院考量李賠償60萬元,依過失致死判6月、緩刑2年。
去年1月25日,李男(60歲)一早準備要去爬八仙山,駕車行經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時,撞擊剛從公車下車,並正穿越車道的陳姓男子(69歲),且李男當時是行經裡冷部落外交叉路口,卻無減速,導致陳男因此倒臥在裡冷吊橋前,顱內出血傷重死亡。
中院審酌,李男未注意車前狀況,於通過設有號誌交岔路口時並未減速,致釀本件車禍,導致被害人死亡,侵害被害人之生命法益,造成死者家屬難以平息之悲痛,所為實屬不該。
中院考量,李男是自行報案,可依刑法第62條自首減刑,已經與被害人家屬達成60萬調解完畢,犯後坦承犯行,現在已經退休無收入,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

▲▼李男當時準備去爬八仙山,卻把陳男撞死在裡冷吊橋前。(圖/ETtoday資料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