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12歲女孩用壓歲錢租下文具店 僱媽媽打工每天付100元

▲江西12歲女孩用壓歲錢租下校門口的文具店。(圖/翻攝封面新聞)

▲江西12歲女孩用壓歲錢租下校門口的文具店。(圖/翻攝封面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江西九江一名12歲女孩(李悅,化名)近日用多年累積存下的壓歲錢租下一間學校門口的文具店,並安排母親在店裡打工、每天支付100元(人民幣,下同)工資。女孩母親歐陽燕透露,母女倆分工明確,由李悅負責溝通進貨、制定價格和經營大局,自己則是在店內負責銷售。

《封面新聞》報導,春節後,歐陽燕還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女兒李悅像往年一樣到銀行存壓歲錢。在了解到銀行利息後,李悅向母親提出疑問:「利息這麼低,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賺錢?」

▲江西12歲女孩用壓歲錢租下校門口的文具店。(圖/翻攝封面新聞)

得知女兒的想法後,歐陽燕告訴孩子,賺錢的方式有很多,銀行存款只是其中一種,還有做生意、投資等多種途徑。聽完解釋,李悅大膽決定,「我想從銀行取出一部分錢,拿來做生意。」

在與母親討論後,李悅最終決定用多年的壓歲錢租下一家位於小學門口的文具店,包括租金、貨品轉讓費與押金在內共花費4萬4100元。

歐陽燕表示,有供應商想直接與自己談合作時,她都會請對方直接找女兒討論,由李悅決定是否合作,「她是老闆,我只給她打工。」在一次與供貨商談價格時,李悅曾直言,「你進價這麼高,我還要出電費、人工費,最後等於幫你們打工了,我不想跟你合作了。」

此外,李悅發現親自外出進貨會佔用學習時間,遂將店鋪經營重點逐漸轉向烤腸、冷飲與鮮榨柳橙汁等商品,因為相關產品可由業務員送貨到店,節省進貨時間,每天放學後,她也會先到店裡寫作業,再查看店鋪營運與進貨情況,忙到晚上八點半。

歐陽燕強調,自己本身從事家庭教育相關工作,對女兒的教育理念是從小培養「財商」,讓孩子逐步理解需求、預算與規劃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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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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