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芸(化名)去年4月倒垃圾時,沒有等垃圾車先停妥,就將手中的垃圾拋擲出去,結果擊中隨車的清潔隊員,導致隊員腿部受傷。雖然小芸自認沒有打到人,但被相關證據影像打臉,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過失傷害罪,判處她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小芸丟垃圾時砸中隨車的清潔隊員。(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2025年4月在高雄市某巷內等待垃圾車,該地點的垃圾車都是定時定點清運,她卻沒有等待垃圾車在定點停妥,就把手中的垃圾朝車斗丟擲出去,結果砸中隨車的清潔隊員,造成清潔隊員左側大腿挫傷。
小芸因為此事挨告,她矢口否認過失傷害,強調自己丟的是家用垃圾,自認沒有打到清潔隊員。但在證據影像畫面中,只見當時垃圾車仍在行進中,小芸就走近車斗,接著右手擺動45度角,身體重心順勢旋轉,將手中的垃圾朝車斗拋擲出去,垃圾拋物線飛向清潔隊員的腰際處,然後朝下墜落至左大腿處,清潔隊員的工作圍裙有稍微晃動,最後垃圾才落入車斗。
當時清潔隊員立刻轉頭看著小芸,並說出「妳等一下,好嗎」等話。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小芸丟擲垃圾時距離車斗不遠,也無法證明袋內物品是否為重量極重之物,最終認定她是因為「技術不佳」,才會誤砸中清潔隊員。
法官表示,小芸為了一己之便,疏於注意朝行進中的垃圾車丟擲垃圾,導致隨車人員受傷,她的行為可能會造成隨車人員失去重心摔落,甚至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確實不妥,最終依犯過失傷害罪,判處她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