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妹爛醉上錯車遭性侵!他問友「撿屍有罪嗎」仍逞慾 下場慘了

▲▼呂文婉爆當紅女星借酒裝瘋,伸手進男生褲襠。(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SO)

▲爛醉女叫白牌上錯車,結果慘遭撿屍。(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女子小莉(化名)先前因為喝醉上錯車,沒想到駕駛車輛的男子龍哥(化名)眼見女子誤搭,竟因此心生歹念,詢問友人「撿屍也會被抓嗎」以後,仍將小莉載到摩鐵動手性侵。案件經過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龍哥確定要入獄服刑。

女子酒醉上錯車 遭載到摩鐵逞慾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莉2024年4月某天晚間飲酒後意識不清,叫了白牌計程車以後,便在路邊等候,豈料誤將龍哥的車輛認成自己所叫的計程車,因而不小心上錯了車。

龍哥見狀以後,非但沒有出言提醒,看見小莉精神狀態不佳,認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他先是詢問友人「撿屍也會被抓嗎」,得到肯定的答覆以後,仍舊不肯放棄,直接將小莉載至苓雅區某處汽車旅館後,動手性侵逞慾,並且拿手機錄下小莉昏睡的模樣。

女子清醒後報案 他落網全認了

小莉清醒後驚覺有異,趕緊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龍哥也因涉嫌妨害性自主罪等罪嫌,被檢方起訴。高雄地院法官考量,龍哥坦承犯行,且事後有與小莉達成調解,並且如數給付4萬元調解金,衡量全案狀況後,依據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

▲▼青少年,飲酒,健康,酒精,戒酒,上癮。(圖/Pexels)

▲爛醉女叫白牌上錯車,結果慘遭撿屍。(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上訴再賠15萬元 求緩刑被打臉

龍哥對於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主張已與小莉調解成立,除了支付4萬元以外,也再度賠償15萬元完畢,受害者也表明願意原諒、給予緩刑,希望法官能夠給予緩刑。

不過,高院法官認為,龍哥與小莉素不相識,對於當時因為酒醉、無法辨識車輛而上錯車的小莉,龍哥未能控制自身情慾,向友人詢問後果以後,仍舊做出「撿屍」的行為,實在難以認定有什麼特殊環境及原因,在客觀上顯然足以引起社會一般同情、不得不犯下本案犯行,導致所犯之罪應受有期徒刑3年以下之酌減優惠。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確定要入獄

此外,雖然小莉在案件審理期間接受15萬元的賠償,也願意給予緩刑機會,但這並非龍哥犯罪時的情狀有任何變更可言,且本案的犯罪類型也非僅有個人法益,仍有社會法益須加以斟酌,本案並無適用刑法第59條的餘地,上訴意旨所指並無理由。

高院法官最後經過裁量,撤銷了原判決,改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1個月有期徒刑。龍哥對於判決仍舊不服,再度提起上訴,不過被高院駁回,後續將由檢方通知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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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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